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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现发布《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s://zjj.ahsz.gov.cn/index.html)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聚焦经济发展,规范公开《宿州市房屋建设工程质量投诉信用惩戒管理办法(暂行)》等政策文件,提供政策咨询渠道,并配套公开政策解读,帮助公众与企业正确理解政策意图与执行细节。二是紧扣民生领域,按月公示农村危房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度,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畅通政民互动,通过召开座谈会、网络征集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本年度公开意见征集信息4条。开展“政府开放日”暨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活动,邀请购房群众和项目建设五方主体参加,推动便民政策落到实处。四是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每季度查看宿州中燃公司供气信息专栏,提出存在问题并指导整改,督促供气企事业单位切实履行信息公开主体责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遵循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受理、审核、办理、答复各环节。对于复杂申请,主动与申请人沟通,明确需求,依法依规提供所需信息,提升申请人满意度。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1件,均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答复及时率达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信息审核与发布机制,对拟公开信息从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三方面严格把关,有效避免错误信息流出。定期开展信息清查,对失效、废止信息及时标注或撤销,对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进行清理和修正,为公众提供精准可用信息。本年度,共废止规范性文件2个,开展信息清理审查6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省住建厅下发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调整事项目录,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市政服务领域目录进行调整,本年度共发布信息27条。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协同联动,进一步优化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布局,按照业务分类细化导航,方便群众快速查找所需信息,网站页面浏览量年度累计达541282次。持续拓展“宿州市住建局”微博、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功能,增强信息传播便捷性与覆盖面。截至目前,市住建局微信公众号订阅数达3802个,微博关注量185个、粉丝3657名,本年度微信发布信息252条,微博发布信息212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积极参与市里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召开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和局属人员的公开意识,明确主体责任,为我局政务公开争先进位打下坚实基础。坚决落实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2024年我局未出现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发生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8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1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6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历史信息仍存在错敏词、错别字等情况;二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对政务新媒体的运用不足。
2025年,我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人员信息安全意识,增加错敏词库过滤,组织人员开展排查整改工作,全面排查政府信息公开涉政涉敏信息不规范表述情况,立行立改。同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信息发布合法合规、准确权威。二是打造优质政务新媒体。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将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通过政务新媒体进行公开,增强覆盖面和传播力。完善政务新媒体的回应机制,强化互动交流功能,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搭建起政府与群众之间沟通和交流的桥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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