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宿州银监分局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公众教育)中心工作规程》政策解读
来源:市银监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7-09-15 10:28
编辑:银监局
一、自2017年9月1日起,宿州银监分局将消保投诉事项转至宿州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公众教育)中心办理(下称“中心”)。中心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浍水东路676号(宿州市银行业协会办公楼);电话:0557-3928411。
二、消费者在向中心投诉前,应先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投诉。消费者认为其投诉未得到银行业金融机构妥善处理的,向中心进行投诉。
三、中心对消费纠纷投诉的处置意见只作为第三方调解,不具有仲裁作用。消费者对中心处理结果不满意的,仍可就原投诉事项选择其他救济渠道。
四、中心应在接到投诉后2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项。对受理(立项)的投诉事项应在30日内处理完毕,情况复杂或有特殊原因的,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处理时限,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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