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完成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年度目标任务

发布日期:2020-11-20 17:37 编辑:城建科 来源: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阅读:

宿州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服务理念,动员群众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市、县区住建部门上下联动,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坚持共同缔造理念,坚持做到改造前、中、后“三问于民”。2020年度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为改造老旧小区78个,建筑面积148.2万平方米,直接受益居民15064户,计划投资2.16亿元。截至10月底,我市已全部完成78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一是改造前“问需于民”,形成共识。通过入户调查、召开业主代表座谈会、发放《老旧小区改造居民需求调查表》等多种形式,多方征求意见,全面了解群众需求,采取“居民点单”式改造,从“政府配菜”到“居民点菜”,小区缺什么就补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侧重解决居民最关注的问题,将居民最期待、最急需的领域纳入改造范畴。

二是改造中“问计于民”,达成共建。充分尊重群众想法,细化前期设计工作,针对每个小区的不同情况,积极与街道社居委对接和沟通,在小区内进行“行走设计”。初步设计完成后,及时在小区公示改造方案,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后再次对图纸进行优化,最终确定改造方案。

三是改造后“问效于民”,实现共评。通过电话回访、入户走访、第三方绩效评价等形式,全面了解居民群众对改造效果的满意程度,真正把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满意作为工作的首要目标。

宿州市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充分遵循小区业主意愿,采取自行聘请物业公司或者委托社区、主管部门等机构进行管理,做到小区改造完成一个,物业管理跟进一个。进一步完善“红色物业”长效管理机制模式,借助红色物业公司,为老旧小区市场化物业服务提供托底保障,确保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有效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巩固维护改造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