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2026年第一季度全市在建工程暨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巡查的通报
各县、区住建局,各园区规划建设局(部),各相关单位:
按照2026年度工作计划,我局于3月上旬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了2026年第一季度全市在建工程暨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巡查,现将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查内容
(一)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专项整治。《2025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群众住房“堵漏裂臭”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重点聚焦群众反映的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突出问题,包括隔声差、串味、渗漏、保温等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质量多发问题。
(二)在建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质量、现场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抽测、现场主要原材料的抽检、工程资料等内容。
(三)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文件执行情况。《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规程》(DB34/1659-202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B34/T4164-2022)、《关于全面落实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的通知》宿建〔2025〕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住宅及市政工程防水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质量监督的通知》等。
二、基本情况
(一)在建工程质量巡查方面
本次质量巡查项目主要为重点工程、保障房、公共建筑等。全市共巡查在建工程26项,市区及各园区11项、四县一区各抽查3项。现场抽检钢筋原材31组,防水材料9组,保温材料2组,主体结构混凝土构件强度共68组,抽测楼板厚度30组,钢筋保护层厚度11组。巡查中针对工程项目发现的各类质量问题签发整改通知单共7份、问题清单19份。
从巡查的总体情况看,各责任主体基本能履行质量责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规程》等标准规范基本落实,工程实体质量整体平稳。
(二)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巡查方面
本次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检查主要是对第一季度质量巡查在建工程项目使用的混凝土对应生产企业的抽查,全市共巡查预拌混凝土企业6家。对于巡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签发整改通知单共1份、问题清单5份。从抽查情况看,各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及质量意识较往年有所下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实体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在钢筋制作安装方面存在的问题
出屋面门洞口柱筋预留锚固长度不足,女儿墙压顶水平筋未预留搭接,电渣压力焊焊接接头不满足规范要求;部分梁底主筋偏移较大;梯段板上部钢筋弯锚长度不够,剪力墙起步水平筋部分漏设;车库坡道剪力墙部分柱及墙竖向主筋锚固长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梯段板底部纵向受力钢筋锚固长度不足,不满足设计要求;部分梁主筋锚固长度不满足设计要求等。
2、部分项目在混凝土施工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
现场混凝土实测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未采取有效成品保护,个别构件接茬位置错台;部分柱混凝土浇筑不密实、漏筋现象等。
3、部分项目在模板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
地下室后浇带梁无支撑或先拆后支等。
4、部分项目在二次结构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
填充墙构造措施不满足设计要求(拉结筋设置);砌体材料选型无设计复核;砌体与结构交接位置不满足构造要求等。
5、部分项目在防水工程方面存在的问题
防水旁站记录与实际施工使用材料不相符;地库外墙防水搭接方式不正确等。
6、部分项目在保温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
现场保温设计变更未经专家论证且未提供复试报告,首层保温做法与变更后构造做法不一致;层间保温隔声与图纸不符且未提供合法变更手续等。
(二)工程资料方面
1、部分项目在施工资料方面存在的问题
构造柱植筋未进行拉拔试验;钢筋原材未按炉批号送检复试;未提供混凝土质量问题处理方案;砌体方案与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无指导性,未提供构造柱及圈梁钢筋复试报告等。
2、部分项目在监理资料方面存在的问题
未提供砖及砌筑砂浆见证取样台账;未提供砌体及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监理实施细则,钢筋见证取样台账记录不全,针对现场存在质量问题未下发监理通知单;未提供节能保温监理实施细则,未提供保温旁站记录,混凝土旁站记录不全,部分见证取样台账缺少等。
3、部分项目在分户验收及“业主开放日”活动资料方面存在的问题
分户验收检查内容不全;“业主开放日”无方案;“业主开放日”次数未达到规定要求;业主开放日问题登记表无整改情况记录及问题汇总表等。
(三)预拌混凝土企业方面
1、生产现场存在的问题
进场原材(水泥、砂石)未及时送检,送检频次不足等。
2、企业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标养室使用不规范、温湿度控制不规范;试验室环境差,设备拥挤;未提供仪器设备计量证书;混凝土搅拌系统校准证书未提供;设备仪器自校频次不足;向使用单位出具报告中无矿粉,与实际生产不一致;未提供矿粉采购合同及矿广粉进场台帐;原材进场台账不齐等。
四、处理意见
对本次巡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管理较混乱的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给予全市通报批评,被通报批评的项目楼栋不得参评工程质量评优(已列入创建计划的予以停止)。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参建单位要结合本次质量巡查结果,举一反三,针对存在的质量隐患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健全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二)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落实质量责任,强化原材料台账管理和混凝土过程质量控制,加强试验室管理,确保混凝土质量稳定可控。各检测机构要当好“守门员”,依法依规开展检测工作,确保检测报告真实、准确、可靠。各建设(开发)单位要依法依规委托检测业务,强化对相关参建单位检测活动行为的管理。
(三)各县区、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群众住房“堵漏裂臭”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的要求,将此项内容纳入季度检查、日常巡查、年度考核等,增强各参建单位质量意识,压实各参建单位质量责任,积极推行质量易发问题防治措施,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打造人民满意的好房子。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