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第一批工程建设领域涉嫌“挂证”行为企业整改名单的通知
宿建〔2024〕127号
各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企业、监理企业等相关单位:
为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存等台账信息与注册人员信息进行交叉比对,并逐级推送了“挂证”专项治理排查名单,为完成“挂证”专项治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整改部署要求。请各相关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市函〔2024〕679号)的部署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尽快完成整改。自查自纠阶段结束,进入排查处理阶段后,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和个人,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二、六类情形人员。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提及的6类情形人员(详见附件3),不视为“挂证”。
三、违规行为处理。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对存在违规“挂证”行为且不整改的专业技术人员,撤销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以上信息同步推送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附件:1.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市函〔2024〕679号)
见网址:https://zjj.ahsz.gov.cn/zwzx/wjtz/195107641.html
2.11.28附件2:宿州市2024年第一批工程建设领域涉嫌“挂证”行为企业整改名单.xls
3. 11.28附件3:六类暂不认定为“挂证”行为的情形.doc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