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宿州市建筑行业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0 16:41 编辑:住建委站点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阅读:

各县(区)住建局、各园区规划建设局(部)、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行业日常监管水平,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强行业专家力量储备,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家库管理办法》(建人〔2023〕169号)。经研究,我局拟成立全市建筑行业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参与研究制定全市建筑行业管理政策、制度、标准;参与市局组织的建筑行业方面相关方案评审评估、论证;参与市局组织的建筑行业督查、安全检查等;参与建筑行业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为应急救援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参与建筑行业其他工作。

二、专家类别

(一)工程建设管理类:建筑设计、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建筑结构、建筑经济、工程勘察、建筑市场监管、施工安全、建筑机械工程建设标准化、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给水排水、暖通空调、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建筑抗震、工程总承包管理等相关领域。

)建设科技类: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智能建造、智慧住宅、绿色建材等相关领域。

)综合管理类:资质审查、施工审图机构审查、行业信息化等相关领域。

(四)建设法律类:宪法、行政法、经济法等相关领域。

1名专家可申请多个业务类别和专业领域。专家库中设置的业务类别和专业领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自愿参加专家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廉洁公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熟悉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了解专业发展趋势,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

4.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技师以上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8年

5.身体健康,能胜任专家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省级以上勘察设计大师、突出贡献专家、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政府津贴专家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的专家必须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推荐申报程序

专家申报按照单位审查推荐、县区的由县区主管部门审核报送,住房城乡建设审定入库的程序进行。无单位的个人符合申报要求的,可自行将申请表和相关资料直接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各单位依据专家入库条件,确定本单位专家推荐人选。符合条件被推荐的专家,填写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家入库申请表》(附件1),在申请人承诺栏签署承诺,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业绩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查。

2.被推荐专家所在单位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对照专家入库条件,对申请材料真实性、申请人政治表现、廉洁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查。同意推荐的,在《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家入库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被推荐专家签字盖章的《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家入库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提交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直有关单位、企业的被推荐专家直接提交住房城乡建设

4.县区、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本着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原则,对本县区、园区推荐专家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推荐专家是否符合入库条件进行严格把关,研究决定推荐专家人选正式函报住房城乡建设,并同步将审核通过的专家信息材料提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住房城乡建设组织对专家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定,确定入库专家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专家库。

五、专家库管理

专家库专家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更新、补充符合资格条件的专家进入专家库。并对不再符合入库条件或其他不适合担任专家的及时清退出专家库。

1.入库专家实行聘任制,聘期为3年,聘期届满经审查合格可续聘。

2.入库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专家资格:不履行专家义务、无故缺席或找人替代的;同一时间参加2个或2个以上项目论证的;无正当理由,接受邀请后不参加专家工作超过(含)2次的;出具明显不当的专家意见的;其他不适宜担任专家的情况。

3.入库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①弄虚作假,伪造申请材料的;②履职中存在失职行为导致安全事故或不良影响的;③泄露按照规定应当保密的工作内容的;④按照规定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⑤除领取正当的专家劳务报酬外,徇私舞弊、违背职业道德,收受委托单位其他财物或好处的。

4.对于表现优秀的专家按规定给予通报表扬、奖励等激励措施。

六、相关要求

请各县区、园区及相关单位给予大力支持,严格把关,将申报表盖章件和相关材料1020日前报我局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朱峰,联系电话:19315006882          

邮箱:344297186@qq.com

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家入库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