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第三批成员名单的通知
宿建〔2024〕99号
各县(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52号令),强化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监督管理工作的技术支撑,根据《关于公开征集宿州市第三批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人选的通知》,经推荐、审核、公示后,研究决定公布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第三批专家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主要职责
(一)深入研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消防安全新问题新情况,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政策、技术标准的调查研究、论证和制定工作;
(二)协助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监督检查工作;
(三)参与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审查、鉴定、认定、咨询、评审、研判、评估、培训等工作;
(四)研究解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相关技术问题;
(五)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承担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专家管理
(一)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专家库的管理;
(二)实行专家聘任制,聘期3年,聘期届满经审查合格的可以续聘;
(三)实行专家动态管理制,根据专家履职情况,解聘违规违纪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专家,增补符合条件的专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1、无正当理由多次不参加主管部门委派工作的;
2、故意隐瞒与申报单位及被审查验收单位的利害关系,不遵守回避原则的;
3、在相关工作中不遵守保密规则,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有其它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5、技术水平不能胜任的;
6、其他应当予以解聘的情况。
三、专家使用申请
县区(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参与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需填报《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使用申请表》(附件2),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市住建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中心。
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结束后,申请单位需填报《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参与技术服务活动绩效评价表》(附件3),及时反馈专家技术服务工作情况。
联系人:李雨,联系电话:0557—3960687。
附件3: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参与技术服务活动绩效评价表.xlsx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