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六项举措”的管理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6 16:14 编辑:住建委站点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阅读:

宿建〔2023〕47号


各县区住建局、市管各园区规划建设局(部),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压实各单位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提升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及安全管理水平,现就推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项举措”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总承包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管理奖惩条款内容,加大对各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力度,切实提高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坚决杜绝“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发生。

二、设置“违规处置曝光台”

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违规处置曝光台”,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进行亮相“曝光”,通过反面曝光“揭疤亮丑”直面现场隐患问题,起到“一人处罚,教育大家”的警示效果。督促责任单位和人员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整改落实。

三、明确单体建筑安全管理专人负责制

各在建项目要建立单体建筑专人负责制,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在显著位置(安全通道、施工升降机通道、建筑物主体)悬挂安全管理责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项目部要定期开展对安全管理责任人的履职考核。

四、设置高处悬空作业安全“生命线”

施工现场在进行搭设或拆除脚手架、钢结构施工等高处悬空作业时,根据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及实际情况,必须先设置稳固可靠具一定强度的生命线”(钢丝绳),作为安全带挂点作业过程中,宜保持安全带与“生命线”始终相连状态,切实保障作业人生命安全。高处悬空作业前,施工、监理和分包单位必须对生命线”设置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设置防高空坠物“警戒区域”

    为预防高空坠物造成物体打击伤害,施工现场各单体建筑设置防坠物“警戒区域”措施。设置涂刷警戒色的钢管护栏或定型化护栏,护栏应稳固可靠。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规范设置坠落半径范围。除安全通道外,确保单体建筑首层全封闭。

六、设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保障设施”

    为确保有限空间(管网、密闭空间等)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前应严格遵守皖安办(2020)75号文要求,同时杜绝盲目施救,避免伤亡扩大。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佩戴全身式(五点式)安全带,且通过“生命绳”与有限空间外的挂点可靠连接,有限空间内作业人员所处位置与有限空间进出口之间应保持通畅、无障碍物阻挡。同时配置有限空间作业自动识别检测报警设备,便于及时处置现场突发情况。

各相关部门、施工企业应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项举措”,对于不按要求执行的房屋市政工程,将给予该项目限期整改、停工整改三天,性质严重的,将按照《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内容要求,给予施工企业扣取信用分,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记不良行为记录六个月处置。不断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氛围。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