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使用镀锌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的安全管理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6 16:13 编辑:住建委站点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阅读:

宿建〔2023〕48号


各县区住建局、市管各园区规划建设局(部),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广工具式标准化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的应用,加强模板支撑体系和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外地经验做法及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中,推广使用镀锌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以下简称盘扣架)。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盘扣架推广使用具体要求

1.2023年4月1日及以后新开工的项目,凡属于建办质〔2018〕31号文附件2中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模板支撑体系,必须采用盘扣架组织施工。对符合建办质〔2018〕31号文附件1的危险性较大的模板支撑体系,宜采用盘扣架组织施工。

2.新开工的项目、单位工程建筑层数为17层(含)以上的主体结构施工、申报市级及以上工程安全奖项的,落地式和悬挑式外脚手架必须使用盘扣架或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3.各在建工程在搭设普通模板支架、外脚手架、临边防护、通道防护棚等安全设施中,应优先使用盘扣架。

4.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37号令)和《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和《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 (JGJ/T231-2021)的规定,严把盘扣架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查、论证、交底、监测、验收、监督等。

5.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还应按照《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构件》(JG/T 503-2016)的规定要求,认真把好盘扣架承重杆件、可调底座和托撑等构件、材料质量的进场检验关、抽检复试关。

6.各县区、市管各园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辖区建筑工程应用盘扣架安全的监督检查。对因工程结构特殊、场地受限等原因,确属无法使用盘扣架的,应经工程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字同意,并经项目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建管中心核查确认后,方可使用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类型支撑体系或外架体系。

7.建设单位应将盘扣架费用纳入工程预(决)算,并督促施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逐步淘汰落后技术和设备。

二、加强盘扣架日常使用管理

1.构配件质量控制。进场的构配件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进场验收,在使用前应在现场监理人员的见证下进行抽样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壁厚未达标、旧钢管改制、非热镀锌杆件等各种未达标产品。

2.危大工程管理。采用上拉式、下撑式等新型悬挑式盘扣架的应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要求履行方案审核、审批手续,经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组织实施。

3.检查与验收。盘扣架的检查与验收应严格执行行业安全技术规程的相关规定,未按照规范标准和专项技术方案要求搭设的应及时整改,对不符合规范和专项技术方案的禁止进行后续施工。对采用上拉式、下撑式等新型悬挑式盘扣架的应提供生产厂家型式试验(或检验)报告,如悬挑结构构件是企业自行制作的,还须提供企业钢结构施工资质、原材料和焊接质量证明材料。

4.搭设人员技能能力。搭设人员应持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且应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并严格按照标准和操作规程作业。

5.安全网设置。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颜色宜为绿色),其材质规格及相关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采用密目式安全网的宜放置在脚手架立杆里侧,做到绑扎牢固、网间严密。

三、加强盘扣架监督管理

1.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推广盘扣架的重要性,加强宣贯培训,加快推进盘扣架推广应用。

2.加强检查。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盘扣架推广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加强对构配件质量,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审核以及专家论证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技术交底和验收等环节的检查,确保盘扣架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专项方案进行搭设。

3.加强执法。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上述要求监督执行,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督促落实整改,对于不按要求执行的房屋市政工程,将给予该项目限期整改、停工整改三天,性质严重的将按照《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通知要求,给予施工企业扣取信用分,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记不良行为记录六个月处置。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