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6 16:55 编辑:住建委站点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阅读:

各县区住建局(委)、各园区规划建设局(部),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中、高考期间施工噪声管理,确保我市中、高考期间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环境,同时便于各工程项目部对施工计划早做安排,现将有关控制中、高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噪声的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中、高考期间采取的限制性措施

202071日至717日为中、高考禁噪期,76日晚22时至817时,713日晚22时至1717时,分别为考试期,此期间要按国家有关环境噪声标准对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控制,采取如下限制性措施:

(一)中高考禁噪期(202071日至717日)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2时至次日6时,除抢修抢险作业外禁止在城区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市政程施工,以及建筑工地运输、装卸建筑材料和土方清运、建筑拆卸、混凝土浇筑等作业活动。请各相关施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二)考试期间(76日晚22时至817时,713日晚22时至1717时)城区内禁止产生噪音的建筑工地、市政工程等施工作业(包括建筑物拆除、石方、装卸建筑材料、混凝土浇筑等作业)和建筑物内装修作业;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音的音响器材。

二、加强巡查监督管理

在中、高考期间,各县区住建局、各园区规划建设局要组织巡查,督促各建筑工地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工地管理,严肃查处违反本通知要求的各种行为。届时,市住建局将组织督查组进行督查,对未按文件要求落实的项目,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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