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全工业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包保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管各园区,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提高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效率,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4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4〕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竣工联合验收工作实际,建立宿州市工业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包保服务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基本原则
以工业项目为切入点,以企业需求为导向,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根据工业建设项目“一个标准、一套人马、一次办结”的联合验收机制,建立健全验收事项包保服务制度,同时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人员验收全过程包保制度,推动质量监管人员由质量监管向质量服务转变,切实提高工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效率,提高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内容
(一)成立监督指导工作组
成立市级联合验收监督指导工作组,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工业项目落实开展“三个一”联合验收工作。工作组由市住建局牵头,人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质量监督、消防审验、档案验收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规划核实、市国动办负责人防工程验收的相关科室(单位)人员组成,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住建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各县区(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相应成立联合验收监督指导工作组,负责本地区工业项目联合验收监督指导工作。
(二)落实“一套人马”和过程包保制度
根据《关于推行工业建设项目“三个一”联合验收工作机制的通知》(宿建﹝2023﹞145号)文件要求,落实“一套人马”并组建联合验收包保小组。联合验收包保小组成员应包括质量、消防、规划、人防等专项验收人员,负责各专项验收的过程指导与服务工作,及时为企业解答问题、专项辅导、现场指导,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监管验收服务集成。
施工许可证办理一周内,由牵头联合验收的住建部门从“一套人马”中明确1名熟悉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质量管理工作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员为工业项目联合验收“首席审批师”,对工业项目联合验收事项实行事中、事后全过程“包保”服务,“首席审批师”及联合验收包保小组成员人选应及时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告知项目建设单位。“首席审批师”牵头对住建部门负责的质量验收监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档案验收等事项,提供全过程跟踪服务,逐步实现质量监管人员由质量监管向质量服务转变;针对建设工程规划核实、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事项,按验收节点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办理,并主动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人防等专项验收部门提供验收前指导、加快验收流程。
(三)加强专项验收过程指导服务
1.强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施工全过程服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是联合验收事项中关键的一环,消防验收部门要梳理完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过程监管要点,按照基础、主体、装饰、设备安装等内容将消防验收的内容细化分解至施工过程中,将消防验收的内容和消防工程施工的质量要求作为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消防工程业务指导和全过程服务,开展消防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确保完工一段合格一段。
2.加强工程质量过程监督服务。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同步告知质量监管要求,开工后,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质量安全问题,做好先期提醒、先行告知工作,加强对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推行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强化项目过程中质量监管的服务意识,将部分标准核验环节内嵌至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服务前置,主动作为,减轻后期联合验收标准查验压力,帮助项目对照标准提前理清问题,清单销号。
3.开展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分阶段指导服务。建设工程档案验收部门要对建设单位加强档案验收内容、归档标准和规范要求的培训和指导,并强化对档案验收工作事中事后检查。质量监督人员要结合日常质量监督工作,督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保持资料的同步性,并结合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开展施工资料和城建档案归集情况的检查,避免竣工验收过程中档案整理不及时,达不到档案验收条件的情况出现。
4.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提前指导服务。规划验收核实部门要通过包保联系、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开展规划验线,发现施工内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应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并将问题反馈至联合验收“首席审批师”,避免在竣工验收时出现不符合规划等情况,延长竣工验收时限。
5.同步开展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服务。依据国家人防工程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按照质量监督方案,采取施工质量抽查与重要分项、分部重点监督的方式进行工程建设实体质量监督,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人员通过现场指导、电话解答、周末会商等方式给予服务,开展日常提示工作,重点加强对结构工程、孔口防护工程中重要分项工程,设备专业预留预埋工程开展质量监督服务,确保人防工程建设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
联合验收监督指导工作组应建立完善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推进“三个一”联合验收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质量、消防、档案、规划、人防等专项验收人员要准确告知验收标准、验收资料等相关要求,切实发挥帮助指导作用。联合验收“首席审批师”要及时收集企业诉求,严格责任监督和过程服务管理,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提高建设领域工业项目一次验收通过率。
(二)强化项目梳理
各县区(园区)住建部门应定期梳理本地区在建项目台账,准确把握项目施工进度,提前对符合竣工联合验收条件的项目进行摸排,主动对接项目建设单位,为“三个一”竣工联合验收工作的开展做好提前介入服务。
(三)做好宣传推广
各相关专项验收部门(单位)要加强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宣传,引导建设单位申请竣工联合验收,及时将新颁布修订的规范标准、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等发放给企业,同时做好宣贯解读工作,做到企业“看得懂”、“能明白”、“用得上”。
附件:宿州市建设工程联合验收监督指导工作组成员名单
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
附件:
宿州市建设工程联合验收监督指导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长:王景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刘 江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戴雪艳 市城建档案馆馆长
刘 翀 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中心负责人
俞 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筑规划科科长
梁晓伟 市国动办人防工程质量监站站长
联合验收监督指导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张琦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城建档案馆、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动办人防工程质监站相关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三个一”联合验收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