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3年三季度在建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的通知
建质〔2023〕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基于质量风险的差别化监管机制,加强建筑工程质量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分级管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在建工程日常质量检查、巡查情况,现将市区在建工程质量风险等级进行调整(详见附表)。
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有关工作,压实压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建设单位根据风险等级要及时制定相关措施,组织相关责任单位,排查、消除风险点,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