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望云轩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施工许可证颁发后,建设单位或项目名称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望云轩项目建设单位由宿州华瑞天成置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宿州云清置业有限公司,我局决定对该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413 6720 2311 150101、编号:3413 6720 2312 070101)予以作废,具体如下:
施工许可证编号:3413 6720 2311 150101,工程名称:望云轩项目3#(住宅)、5#(住宅)、1#配套(公建)、8#(住宅)、15#(住宅)、18#(住宅)。
施工许可证编号:3413 6720 2312 070101,工程名称:望云轩项目S-1#楼(公共建筑)、9#(住宅)、13#楼(住宅)、1#(住宅)、11#楼(混合)、6#楼(混合)、17#楼(混合);16#楼(混合)、地下车库、东侧大门(公共建筑)、P1P2#配电房(公建)、12#楼(住宅)、10#楼(住宅)、7#楼(住宅)、2#楼(住宅)、S-2#楼(公共建筑)。
特此公告。
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202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