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2020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民生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根据市民生办《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宿政发〔2020〕5号)精神,2020年我市继续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民生工程。省下达我市2020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为:改造老旧小区78个,建筑面积148.20万平方米,受益居民15064户,计划投资21629万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住建厅的有力指导下,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强力推进,提前超额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年度目标任务。截至目前,我市实际改造完成老旧小区151个,建筑面积183万平方米,受益居民18629户,完成投资约26153.3万元,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项目计划批复与完成情况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下达2020年度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通知》(建房函〔2020〕128号)精神,2020年,省下达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目标任务为改造老旧小区78个 (涉及楼栋数517栋),房屋总建筑面积148.20万平方米,涉及住户15064户,计划投资21629万元。截止目前,全市实际改造完成老旧小区151个(涉及楼栋数663栋),建筑面积183万平方米,受益居民18629户,完成投资约26153.3万元,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项目资金计划、到位情况
1、资金计划批复情况。
(1)中央财政资金。2020年,我市共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老旧小区改造项目63个,共争取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657万元,均已按时拨付县区。
(2)省级补助资金。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0〕289号),2020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省级补助资金共分配拨付我市1370万元,已于2020年5月14日拨付县区。
(3)地方财政安排资金。宿州市2020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为2162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5657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370万元,剩余资金由市县(区)政府兜底支付。
2、资金到位情况。
宿州市2020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5657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370万元,剩余资金由市县(区)政府兜底保障,目前已全部到位,完全根据施工合同约定时间节点进行支付。
二、自评基本结论
(一)项目投入情况(满分15分,实得15分)
1、项目申报(满分5分,实得5分)
⑴事前摸排情况(满分1分,实得1分)
根据省住建厅2019年12月16日《关于开展 2019年度民生工程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绩效评价及2020年度民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19〕1640号)要求,我局及时组织县区老旧小区改造主管部门认真摸排,科学制定2020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经各县区人民政府盖章确认后,我局汇总全市2020年度改造计划并加盖市政府公章后上报省住建厅。
2020年2月19日,省住建厅下发《关于细化下达 2020 年度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通知》(建房函〔2020〕128号),明确了各地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2020年5月12日,《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宿政发〔2020〕5号),明确了2020年列入民生工程改造项目的78个老旧小区责任单位及任务完成时限。 2020年4月2日,我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宿州市2020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宿建〔2020〕52号),再次明确了2020年各县区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及具体实施项目。
⑵中长期工作规划制定(满分2分,实得2分)
组织各县区对辖区内老旧小区进行调查摸底,提前确定2020年改造计划,准确完整填报了计划改造小区的个数、总户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投资估算、计划改造内容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宿州市“十四五”期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根据省住建厅统一部署,我局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宿州市“十四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对未来五年(2021-2025年)宿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安排。经宿州市城区及各县政府初步摸排统计,宿州市城镇老旧小区共计475个,“十三五”期间已进行基础改造小区280个,拟纳入“十四五”期间的待改造小区195个。
⑶年度计划与实施方案制定(满分2分,实得2分)
根据《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2020修订版)、《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宿政发〔2020〕5号)等文件精神, 2020年4月2日,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宿州市2020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宿建〔2020〕52号),《方案》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总体目标、实施内容、资金安排、建设标准、项目实施、建后管养、政策宣传、保障措施等8个方面进行了介绍,同时明确了我市2020年度改造计划为:改造老旧小区78个 (涉及楼栋数517栋),房屋总建筑面积148.20万平方米,涉及住户15064户,计划投资21629万元。
2、资金管理(满分10分,实得10分)
⑴专账核算(满分4分,实得4分)
各县区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设置专账核算,资金使用管理手续规范,建设项目拨款申请表、发票、财政直接支付凭证等资金使用手续完整规范。2018年11月12号,市财政局和住建委联合印发了《宿州市财政局 宿州市住建委关于印发<宿州市城市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宿财建〔2018〕273号),进一步强化对县区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的专项管理。
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规范运行。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⑵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满分4分,实得4分)
2018年11月1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和住建局联合印发了《宿州市财政局 宿州市住建委关于印发<宿州市城市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宿财建〔2018〕273号),《办法》明确专项资金实行分级管理、专款专用,市级建立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绩效考评制度。各县区依照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分别制定了县区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埇桥区住建局和财政局印发了《埇桥区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区住建字〔2017〕10号),砀山县财政局和房管局研究制定了《砀山县2018年度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砀财〔2018〕58号),萧县制定了《萧县城市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管理办法》(萧住建〔2018〕6号)确保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⑶开展资金专项督查(满分2分,实得2分)
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除中央和省拨付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兜底统筹。今年以来,我局多次联合市财政局对各县区老旧小区开展随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资金使用与管理问题当场指出,并责成立即整改。泗县财政局制定了《泗县2020年33项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关于2020年民生工程资金筹措工作的通知》、《泗县2020年民生工程资金监督检查办法》,并多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砀山县延用2019年联合县财政局下发的《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并及时对2020年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萧县采用跟踪审计等方式,及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察,确保资金用到实处。
(二)项目过程情况(满分25分,实得25分)
1、项目实施(满分10分,实得10分)
⑴改造项目符合招标设计规范(满分2分,实得2分)
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一般程序,经政府采购确定可研、招标代理机构、设计、施工、监理等,所有改造项目均实行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项目立项、可研批复及设计、施工、监理合同等手续齐全,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设计公司,按照《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2020修订版)相关规范进行专业设计,按规定进行图纸审查并办理图纸审查合格证,改造中及时公示改造实施方案,充分征求民意,并根据居民反馈意见及时对改造内容作出科学调整。
⑵改造项目按计划实施并符合技术规范(满分2分,实得2分)
根据省下达我市的2020年改造计划,严格按照设计单位依据《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2020修订版)编制的符合技术规范的可研及施工方案进行实施。截至10月底,省下达的78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并通过多部门联合验收。目前,四县一区均已出具质量合格的竣工验收报告。
(3)对项目进展情况及时监督管理、制定奖惩措施(满分2分,实得2分)
依据《宿州市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时序考核办法》,每月对各县区进行打分排名,并将排名情况及时报送市民生办予以通报。对连续两次以上排名靠后的县区,及时将情况通报县区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限期整改。随机对全市改造项目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资金使用管理、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施工单位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县区主管部门坚持改造过程严监管,各县区在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有监理、居民义务监督员等跟踪监督把关,在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中对项目监理单位、项目经理违约、施工单位违约等均制定了奖惩措施。
(4)改造后实施物业管理(满分4分,实得4分)
2018年10月22号,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后期管理养护实施办法>的通知》(宿建〔2018〕449号),要求完成改造的小区严格落实后期养护制度,改造完成后采取自行聘请物业公司或者委托社区、主管部门等机构进行管理,建立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萧县制定了《关于城市老旧小区整治建后管养的实施意见》,明确物业管理服务模式;埇桥区大力推行“红色物业”管理理念,借助红色物业公司,为老旧小区市场化物业服务提供托底保障,确保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目前,今年完成改造的151个小区均已签订物业合同,落实小区物业管理。
2、信息建设(满分10分,实得10分)
(1)利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管理信息系统,按时按要求将计划项目、项目内容情况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更新项目推进信息(满分3分,实得3分)
各县区老旧小区改造主管部门均按要求及时将改造项目资料信息(计划项目、项目内容情况、工程推进情况等)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录入系统并实时更新。同时,我局依据《宿州市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时序考核办法》,每月对各县区进行打分排名,将系统填报与更新情况作为量化打分的重要指标之一。
为保证信息报送工作有序开展,萧县印发了《关于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信息录入报送的通知》,规范化信息报送。
(2)利用信息系统对项目有效监督管理(满分2分,实得2分)
利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管理信息系统,对各县区改造进度实时管控,每月对各县区进行打分排名并将排名情况上传系统,对进度偏慢的县区实施精准调度。通过“监督监察”下的“区县报送”全方位了解各县区动态,加强对改造项目的监管。
⑶每月3号前更新系统,上报上月项目报表(满分3分,实得3分)
严格落实“周调度、月排名、年考核”工作机制,要求县区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在安徽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管理系统上更新进度,同步上传支撑材料,同时依据《宿州市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时序考核办法》,每月对各县区进行打分排名,并将排名情况及时报送市民生办予以通报。各县区均能按要求在每月1号前在信息系统报送上月进度月报表,我局依据时序考核办法打分排名后于每月3号前将月报表及县区排名情况通过系统报送省住建厅。
⑷及时编报项目简报信息、经验做法、主要成效(满分2分,实得2分)
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方法步骤和改造成效等,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种形式编报项目简报信息、经验做法、主要成效,大力宣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本年度先后在省住建厅、省民生网、拂晓报、市政府网站、宿州发布等各大官网平台发布老旧小区改造相关信息报道数十篇。
3、管理创新(满分5分,实得5分)
(1)在项目设计、招标、督查巡查、验收、物业服务、资金管理等方面推广创新举措(满分2分,实得2分)
各县区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前期工作准备充分,从意见征询、计划申报、规划设计评审到招投标等程序规范、手续完善,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按规定要求对改造项目进行结算审计并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埇桥区成立住建局项目组、质监、街道项目专员、居民义务监督员四方协调小组,实行网格化包保,对项目全过程时时监管。
小区改造后严格落实物业管理,萧县一中家属楼改造完成后,根据群众意愿和小区实际,交由萧城一中进行物业管理,保障改造成效得到管养的同时,减少了居民物业费用支出;埇桥区创新举措,大力推行红色物业管理理念,进一步完善“红色物业”长效管理机制模式,借助红色物业公司,为老旧小区市场化物业服务提供托底保障,确保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维护改造成果。
改造中注重审计监督和督查巡查。泗县实行标前审计、过程变更跟踪审计、竣工结算审计“三审制”;砀山县注重吸收业主代表参与全过程监督,在征求意见阶段、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全程参与;灵璧县为确保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整治改造办公室工作人员深入一线,并联合多部门多次现场督查跟踪调度,确保实现“路平、水通、灯亮、景美”的改造目标。
为加强资金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市住建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宿州市城市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埇桥区制定印发了《埇桥区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着力强化资金使用管理。
(2)吸收居民参与全过程监督,实行跟踪审计(满分2分,实得2分)
建立“居民义务监督员制度”,聘请居民义务监督员,全程参与对改造方案、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的监督,严把质量关安全关,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通过个人申请、群众推荐,县区主管部门聘请多位群众威信高、认真负责的小区居民作为义务监督员,全程参与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的进度、质量及安全监督,有效保证了小区改造的效果和质量。
改造过程动态监控,落实跟踪审计。泗县实行标前审计、过程变更跟踪审计、竣工结算审计“三审制”;萧县采用跟踪审计等方式,及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察。
(3)整治改造过程中总结经验,在全省进行经验交流或推广(满分1分,实得1分)
改造中注重经验总结,充分利用各大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报道,本年度在省住建厅网站、省民生工程网等官网平台均发布多篇相关报道,通过网络平台、大众媒体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经验做法进行公开宣传推广。2020年8月29日,省文明办主任杨明世一行对我市泗县华夏园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进行调研,充分肯定了泗县老旧小区改造“八个结合”、“五项整治”经验做法,建议在全省范围内予以宣传推广。
(三)项目产出情况(满分35分,实得35分)
1、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满分20分,实得20分)
2020年,省政府下达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78个,建筑面积148.2万平方米,受益居民15064户,计划投资21629万元。截至目前,我市实际改造完成老旧小区151个,建筑面积183万平方米,受益居民18629户,完成投资约26153.3万元,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2、项目时限达标情况(满分5分,实得5分)
2020年,省下达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为78个。截至10月底,我市78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部完工,并通过多部门联合验收,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项目质量达标情况(满分5分,实得5分)
我市今年完成改造的78个老旧小区,已经顺利通过多部门联合验收并出具质量合格的竣工验收报告。
4、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满分5分,实得5分)
2020年,省政府下达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78个,绝大部分小区实施了建筑节能改造及“适老化”改造。砀山县梨都小区对小区屋面进行防水、保温砂浆改造并安装了太阳能路灯、健身器材、楼栋识别号等;萧县一中家属楼增设太阳能路灯、楼梯扶手修复、室内外高差改造、增加健身锻炼器材等;埇桥区因地制宜,根据小区现有空间情况积极增设老年休闲小广场、楼栋识别号、康复训练器材等。
(四)项目效果情况(满分25分,实得25分)
1、社会满意度(满分10分,实得10分)
(1)改造过程征求群众意见,改造计划及时公示(满分5分,实得5分)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通过入户调查、召开业主代表座谈会、发放《老旧小区改造居民需求调查表》、《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多方征求意见,全面了解群众需求,采取“居民点单”式改造,从“政府配菜”到“居民点菜”,小区缺什么就补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侧重解决居民最关注的问题,将居民最期待、最急需的领域纳入改造范畴。聘请业主代表作为义务监督员,邀请代表全程参与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初步设计完成后,及时在小区公示改造实施方案,充分征求民意,并根据居民反馈意见及时作出科学调整,最终确定改造方案。如:埇桥区和泗县在改造过程中根据群众意愿增设了部分节能和“适老化”改造内容。
(2)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及时处理群众反映事项(满分5分,实得5分)
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过程中,县区老旧小区改造主管部门创新做法,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及时处理居民群众反映的各类投诉、诉求事项,群众满意度较高。砀山县住建局制定了《砀山县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群众诉求及处理信访事项登记表》,随时采集不同业主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予以解决,获得小区居民的高度认可。泗县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主动征询居民群众意见,从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人员号码库中随机抽取部分号码,电话询问是否了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及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是否满意等,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照单全收、分类处理,并及时给予建议人合理答复。
2、社会效益(满分10分,实得10分)
(1)人居环境改善(满分4分,实得4分)
重点对房屋公共部位进行了修缮,包括整修屋面,对屋面渗漏的房屋进行防渗漏处理,整修、更换破损落水管道;添置单元防盗门,在小区出入口等位置设置车辆道闸及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拆除私搭乱建、清理乱堆乱放、清除毁绿种菜,拆除了占绿、毁绿的违章建筑,恢复绿化功能,提升绿化档次;维修改造原有休闲场地,配置健身器材等文体设施,有条件的小区积极配建健身休闲设施;维修小区道路,修缮疏通地下管网,更换破损窨井盖,保证排水通畅;维修杆管线设施,规范整治强弱线缆,消除空中“蜘蛛网”;积极改建、补建公共停车位。
通过整治改造,小区环境实现了由“脏、乱、差”到“亮、洁、美”的转变,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小区功能明显增强、居住环境全面提升。
(2)小区公共设施完善,满足群众生活需要(满分4分,实得4分)
维修小区道路,做到路面平整无坑洼,路牙整齐无缺损;修缮疏通地下管网,更换破损窨井盖,保证排水通畅;维修杆管线设施,规范整治强弱线缆,消除空中“蜘蛛网”;积极改建、补建公共停车位,因地制宜新建、整修非机动车库(车棚)并配建智能充电桩,解决小区居民非机动车停放及充电需求;完善环卫设施,增设标准化垃圾桶,保障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倾倒和堆放,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得到显著完善。维修改造原有休闲场地,配置健身器材等文体设施,有条件的小区积极新建休闲设施;合理配置宣传栏、公示牌等,展示小区改造成效。经过改造,小区公共设施更加完善,小区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得到全面提升。
(2)雨污分流情况(满分2分,实得2分)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文件精神,改造过程严格执行《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2020修订版)、《宿州市2020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等相关规范,根据经过充分征求民意的改造实施方案进行实施,今年列入民生工程的78个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均实施了地下排水管网的疏通和改扩建,实现雨污分流。
3、新闻宣传(满分5分,实得5分)
(1)在省及以上主要新闻媒体、信息专刊上刊载主要经验、做法、成效的(满分3分,实得3分)
在项目推进全过程,及时撰写老旧小区相关信息简讯,推广经验做法,积极向各大媒体投稿。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在学习强国、省住建厅网站、安徽民生工程网、市政府网站、拂晓报、宿州发布、中安在线、皖北晨刊等多家媒体发布老旧小区改造相关信息数十篇,通过各大媒体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知情度和满意度。
(2)省在当地召开现场会或承担省主要新闻媒体采风报道(满分2分,实得2分)
积极发挥各级媒体平台的舆论宣传作用。2020年8月29日,省文明办主任杨明世在泗县县委副书记王汝娜、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总工会主席尉成辉陪同下,对泗县华夏园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项目进行调研,充分肯定了泗县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八个结合”、“五项整治”的经验做法,当日各大主流媒体纷纷予以公开报道推广。2020年9月30日,学习强国安徽学习平台以“安徽宿州埇桥区:老旧小区改造“内外兼修”打造宜居宿城”为题,对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取得成效进行报道宣传。
三、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高度重视,高位推动。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民生工程、“两治三改”双向调度,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每周一由市城乡建设指挥部集中会商,统一协调、合力解决,形成既分工协作、又整体推进的高位推动工作格局。市住建局作为全市老旧小区改造牵头部门,配备专班,抽调专人负责,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定期调度、听取汇报;同时,与县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工作考核,形成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制度。
(二)深度谋划,超前行动。
将城市老旧小区改造与城市能级提升、文明城市创建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坚持“超前谋划、科学筹划、层层细化”的工作思路,早谋划早开工,在上一年度,提前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年初,迅速掀起老旧小区改造建设热潮,确保在项目开工时间上抢占优势,下好争先进优“先手棋”。
(三)因地制宜,优化方案。
为确保改造方案科学合理,市、县(区)老旧小区改造主管部门多次组织技术人员对改造小区配套设施、内部环境等进行现场勘查,全面了解情况。同时认真听取小区居民的意见和需求,对改造方案进行反复修订和完善。突出把墙面脱落、小区道路、雨污水管道、小区绿化、停车设施等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作为整治工作重点内容,同时在小区内配建休闲健身设施、视频监控、门禁系统等,确保老旧小区实现“水通、路平、灯亮、景美”的预期效果。
(四)强化举措,加强调度。
严格落实“周调度、月排名、年考核”工作机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随机对各县区项目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后期管养等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同时利用“安徽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管理系统”,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调度。严格依据《宿州市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时序考核办法》,坚持每月对各县区进行量化打分,并将排名情况抄送市民生办,加强对各县区的时序调度。
(五)规范程序,多方监督。
加强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审批和招标程序,加强日常巡查和指导,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动态质量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委托质监部门全程跟踪,确保工程质量。鼓励群众全程参与,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建立“居民义务监督员制度”,聘请群众威信高、认真负责的小区居民为义务监督员,全程参与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的进度、质量及安全监督,有效保证了小区改造的效果和质量。
(六)加大投入,保障资金。
2020年,我市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老旧小区改造项目63个、省级民生工程项目15个,共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702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5657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370万。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的同时,我市加大政府财政投入,除上级补助资金的不足部分由市县(区)政府财政兜底支付,全力保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顺利有序推进。
(七)建管并举,长效管理。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三分建、七分管”,我市坚持在小区改造过程中因势利导,同步确定小区管理模式、管理规章及居民议事规则等,逐步完善后续长效管理机制。遵循小区业主意愿,采取自行聘请物业公司或委托社区进行管理等模式,做到小区改造完成一个,物业管理跟进一个。进一步完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的议事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红色物业”长效管理机制模式,借助红色物业公司,为老旧小区市场化物业服务提供托底保障,确保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维护改造成果。
(七)尊重民意,以人为本。
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坚持共同缔造理念,坚持做到改造前、中、后“三问于民”。一是改造前“问需于民”,形成共识。通过入户调查、召开业主代表座谈会、发放《老旧小区改造居民需求调查表》等多种形式,多方征求意见,全面了解群众需求,采取“居民点单”式改造,从“政府配菜”到“居民点菜”,小区缺什么就补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侧重解决居民最关注的问题,将居民最期待、最急需的领域纳入改造范畴。二是改造中“问计于民”,达成共建。充分尊重群众想法,细化前期设计工作,针对每个小区的不同情况,积极与街道社居委对接和沟通,在小区内进行“行走设计”。初步设计完成后,及时在小区公示改造方案,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后对图纸进行优化,最终确定改造方案。三是改造后“问效于民”,实现共评。通过电话回访、入户走访、第三方绩效评价等形式,全面了解居民群众对改造效果的满意程度,真正把住户群众的需求和满意作为工作的首要目标。
(八)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方法步骤和改造成效等,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因地制宜利用老旧小区出入口、小区广场、围墙等载体,制作宣传栏、文化墙,展示小区改造效果,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施工便道、安全警示等设施,减少因施工给周边群众造成的不便,积极构建社会广泛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环境。
1.充分发挥住建局网站的宣传主阵地作用,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宣传。在局门户网站开辟民生工作专栏,专门用于宣传民生工程相关政策法规和民生工程推进实施情况。及时将上级有关城市老旧小区整治相关政策文件以及市里出台的相关方案、办法等发布于局网站民生专栏,保障群众知情权。
2.充分利用老旧小区出入口、小区广场、围墙等载体,悬挂宣传条幅,制作信息宣传栏、文化墙等,宣传相关政策,展示小区改造效果。
3.做好新闻媒体的宣传工作。在项目推进全过程,及时撰写老旧小区相关信息简讯,积极向各大媒体投稿。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在省住建厅网站、安徽民生工程网、市政府网站、拂晓报、宿州发布、中安在线、皖北晨刊等多家媒体发布老旧小区改造相关信息数十篇,增加了人民群众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知情度和满意度。
四、取得成效
(一)住房安全得到保障。老旧小区改造整治主要目标就是实现老旧小区住房安全,小区环境有序、整洁、美观。其中,安全更是重中之重,老旧小区改造以来我们重点对房屋公共部位进行了修缮,包括整修屋面,对屋面渗漏的房屋进行防渗漏处理,整修、更换破损落水管道;对破损、陈旧、风化严重的房屋外墙进行防渗、粉刷处理;清理楼道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刷白楼道内墙,修缮破损台阶,修缮、添置公共照明;适当修缮、添置单元防盗门,在小区出入口等位置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通过改造,切实解决老旧小区房屋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提高了房屋安全水平。
(二)居住环境全面提升。环境质量提升是老旧小区改造整治工作的迫切需求,是广大居民住户的共同心愿。改造过程中,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拆除私搭乱建、清理乱堆乱放、清除毁绿种菜等一系列举措,拆除了占绿、毁绿的违章建筑,恢复绿化功能,提升绿化档次;维修改造原有休闲场地,配置健身器材等文体设施,有条件的小区积极新建休闲设施;合理配置宣传栏、公示牌等,展示小区改造成效,小区居住环境得到全面提升。
(三)基础设施显著改善。老旧小区改造整治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维修小区道路,做到路面平整无坑洼,路牙整齐无缺损;修缮疏通地下管网,更换破损窨井盖,保证排水通畅;维修杆管线设施,规范整治强弱线缆,消除空中“蜘蛛网”;积极改建、补建公共停车位,增设交通标志,因地制宜新建、整修非机动车库(车棚),解决小区居民非机动车停放及充电需求;完善环卫设施,增设标准化垃圾桶,保障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倾倒和堆放,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得到显著完善。
(四)小区功能明显增强。结合改造小区场地实际,采取新建、改建等方式积极配置物业服务用房;根据小区规模,适度完善社区服务、居民文化活动等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健身器材等文体设施;积极开展建筑节能和适老化改造,增加单元门楼梯坡道,实现从大门进入楼栋零踏步,增设楼栋识别号,增强小区各楼各户的可识别性。
(五)房屋价格增值明显。老旧小区普遍建设年代久远,改造前,小区内房屋破旧、道路破损、基础设施不完善;改造后,整体环境得到显著提升、治安防控更有保障,改造后的房屋买卖平均交易价格每平方增值约1300元。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资金需求大,地方财政压力较大。我市尤其是主城区老旧小区数量较多,改造项目涉及面较广、改造内容多,资金需求量大,地方财政压力较大。
二是众口难调,难以完全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老旧小区建设年代较早,规划设计标准低、配套设施不健全,基础设施先天不足,主要表现为:管网老旧、强弱缆线“蜘蛛网”、雨污混排、绿化不足、停车位缺乏、休闲娱乐空间狭小等等。因此在征求居民改造意见和需求时,住户往往因各自需求不同,建议改造内容也不同,造成群众需求多样化。但受规划、场地条件、资金等因素限制,难以满足所有住户群众的改造需求。加上部分施工企业服务意识不强,工人管理不到位,对待群众诉求不能耐心解答积极回应,导致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群众投诉事件偶有发生。
三是后期管养有待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建成年代较早,大部分没有正规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居民没有主动缴纳物业费的习惯和意识,部分居民不愿意缴纳物业费,这给改造后的小区物业入驻及长效管理带来一定难度。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文件精神,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城市能级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深度谋划、全面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精心组织、强力推进。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浓厚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宣传,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拓宽筹资渠道,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多渠道筹集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鼓励企业带资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通过加大舆论宣传、政策引导,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小区教育、养老、托幼、医疗、停车设施、智能充电桩等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缓解政府资金压力。
三是指导县区业务人员认真学习省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使用,及时更新系统数据,完善基础资料。同时加强与省住建厅的沟通协调,多请示多汇报,争取省直主管部门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四是组织县区提前谋划启动2021年度计划改造项目。根据前期县区核实确认的改造计划,指导督促县区提前开展2021计划改造项目的立项、可研编制、方案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力争3月底前计划改造的38个老旧小区全面开工,确保在项目开工时间上抢占优势,下好争先进优“先手棋”。
五是坚持规划引领,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成片改造试点,补齐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坚持政府统筹安排、统一规划,积极推进有条件小区的连片改造,完善“生活圈”,衔接城市规划加强设施系统配套,重点打造“9+4”改造示范片区。下一步,拟以教场新村片区改造为试点,进行空间整合,补齐停车、养老等设施短板。同时,主动与腾讯公司探讨智慧社区方案,通过对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整合应用,结合社区生活中的实际业务,将公共安全、政府服务、社区居民、社区管理及物业便民等元素高效连接在一起,有效实现智慧社区服务和智慧社区安防两大板块的有机衔接,从而将老旧小区改造由“基础类”、“完善类”向“提升类”的深化转型,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更加顺民心、得民意。
六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确保老旧小区补助资金支出规范、专款专用。
七、评价组织情况
严格按照《安徽省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宿州市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对照绩效评价指标,组织县区对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自绩效评,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各县区结合实际,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项目申报、资金管理、项目实施、信息建设、项目任务完成情况、项目的效益分析等工作程序进行了系统评估。市级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和各县区的自评情况,对2020年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评价,形成了评估报告和相关评价资料。
八、评价依据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
2、《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宿政发〔2020〕5号);
3、《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2020修订版);
4、关于印发《宿州市2020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宿建〔2020〕52号);
5、《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建房〔2017〕263号);
6、《关于印发<宿州市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宿建〔2018〕8号);
7、《宿州市城市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宿财建〔2018〕273号)。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