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02/202405-00033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4-05-27 发布日期: 2024-05-27 17:05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人大六届三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人大六届三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5-27 17:05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5

尊敬的张庆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筑垃圾处理再利用的建议”已收悉,局领导非常重视你提出的建议工作,为此,针对你提出的建议,作如下答复: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建筑垃圾处理再利用解决方案对建筑垃圾处理再利用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指导意义。我局将加大建筑垃圾治理力度,积极推进建筑垃圾处理再利用工作。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一、源头治理。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鼓励发展新型建造方式,推广装配式建筑,推行建筑全装修,减少建筑垃圾排放。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对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

二、规范排放。对所有在建工地,要求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建筑工地建立统一的建筑垃圾运输处理台账,进行分类管理,将其中可作为原材料再生利用的成分进行回收再利用。例如对于征迁现场产生的垃圾,可以就地引入破碎设备,将废钢筋、废铁丝经分拣、集中、重新回炉再造;废竹木、木屑等则可用于制造各种人造板材;混凝土废料用于制作砌块、铺道砖等。规范化管理建筑垃圾来源、数量、去向等。

三、积极推进建筑垃圾处理再利用场所规范建设。根据省住建厅、生态环境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水利厅和省林业局七部门印发《安徽省建筑垃圾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我局积极有序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及消纳场所建设,有效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目前埇桥区和砀山有建筑垃圾处理厂,灵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正在建设已接近收尾,对于建筑垃圾处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下一步积极招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来宿投资,尽快实现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

四、加大宣传。通过微信群、建筑工地班前教育、发放传单的形式,让与建筑垃圾打交道的每一个人都知道建筑垃圾是一种可再利用的资源。同时,要提高建筑工人的环保意识,形成普遍节能环保的意识。

五、加强执法。一是联合城管局、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大检查,对建筑垃圾的运输、排放处置进行严格监管,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运输、污染路面和河道、偷倒渣土等行为,以执法力量纠正建筑垃圾乱倒行为。三是强化管理,在弃土消纳场安装监控设备,严格控制无证倾倒行为,设置投诉举报电话,建立奖惩机制。

办理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18133770123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