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刘江解读《宿州市房屋建设工程质量投诉信用惩戒管理办法(暂行)》
近日,市住建局出台《宿州市房屋建设工程质量投诉信用惩戒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公开发布之际,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刘江就《管理办法》相关问题,作出了以下解读。
一、本次《管理办法》出台的作用和意义有哪些?
(一)对业主的作用和意义
1、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增强消费信心。业主看到政府对工程质量问题的重视以及对企业的严格监管,会对房屋建设工程质量更有信心,在以后购房等相关消费行为中发生质量投诉纠纷时业主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
2、在解决反复质量投诉问题时有了惩戒措施。明确相关责任主体在工程质量投诉处理中的职责,促使企业积极处理质量问题,更好地解决保修期内消费者关于质量问题的投诉,使消费者的合理诉求能得到及时回应和解决。
(二)对项目参建单位的作用和意义
1、规范企业行为,强化责任意识。促使项目各参建单位更加重视工程质量和投诉处理工作,强化其质量保修责任意识,有效避免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等行为。
2、引导开发企业依法诚信经营。通过信用惩戒措施,如限制评优评先、影响企业资质等,引导开发企业依法诚信经营,避免出现房屋售出后不再提供保修服务,促使企业将工程质量和消费者满意度放在重要位置,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三)对房地产市场的作用和意义
1、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市场竞争。通过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避免有不良记录的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良性竞争和健康发展。
2、减少质量投诉数量。对质量投诉处理不力的企业进行惩戒,能够促使各参建单位积极主动地提高工程质量,从源头上减少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进而降低质量投诉数量,使市场环境更加和谐稳定。
二、本《管理办法》的出台有哪些亮点?
(一)首次建立质量信用惩戒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管理办法》明确了将对投诉处理不力的企业进行信用惩戒,以此来强化企业的质量责任感和法律意识。通过多部门联动,实现对失信企业的全面监控和联合惩戒,形成有效的市场约束机制。
(二)推进质量信用信息的社会公开和跨部门共享,推动形成行业性约束和惩戒
通过公开失信企业信息,提高透明度,让市场主体和消费者能够了解企业的信用状况,从而做出更加明智的决策。通过行业内部的自我管理和外部的监管,形成对质量失信行为的行业共识和共同抵制。
(三)加强对失信惩戒对象的重点监管,实施差异化管理
对于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将对该项目参建单位实施的在建工程增加监督抽查抽测频次,确保这些单位参建的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根据企业项目的质量投诉情况,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对诚信守法企业减少干预,对失信企业加大监管力度,促进公平竞争。
(四)限制失信企业的市场准入和评优评先资格
对于连续多次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视情况严重程度依法采取限制企业资质增项及升级申请、暂停网签合同备案、暂停预售监管资金拨付、暂停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等,以此作为惩戒措施。
三、《管理办法》的施行日期?
该文件为暂行办法,自2024年3月1 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