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城市燃气专项规划(2016-2030)评审稿通过专家组评审(意见反馈情况)
2016年11月18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合肥市主持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组成了专家组。会议听取了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关于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燃气经营、发展现状的介绍、规划编制单位关于《规划》的汇报,经专家组讨论后,通过了《宿州市城市燃气专项规划(2016-2030)》(评审稿)。
专家组认为,宿州市立足于城市功能定位和空间布局的要求,为加快推进城市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增强城市基础设施功能,提高城市天然气应急保障和调峰储备能力,实现天然气资源优化配置,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编制本规划文本是必要的。规划文本内容齐全、思路清晰,编制深度基本符合《安徽省城市燃气专业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要求。
会上,专家组对规划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和完善意见。
序号 |
征求意见单位 |
意见采纳情况 |
备注 |
1 |
市发展改革委 |
做好与《宿州市天然气利用发展规划(2013-2030)》的衔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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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规划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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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环保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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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交通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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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消防支队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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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国土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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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市城管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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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市安监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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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高新区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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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经济开发区 |
1、建议增加现状图、近期规划布局图、中期规划布局图、远期规划布局图等,以便明确天然气输配线路路由位置、加气站等设施用地位置;2、因招商引资需要,此次《宿州市城市燃气专项规划(2016-2030)》中涉及的城南LNG应急气源站及城南LNG/CNG加气站用地已安排建设项目,建议城南LNG/CNG加气站另行选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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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埇桥区 |
1.城东片区的中压管道图与现状不符,如:现状中经七路、纬七路、经八路、经六路、纬十一路都已经铺设中压管道,但图纸上没有反映;2.《城市汽车加气站布局规划图》中,城东LNG/CNG加气站点位置不对,应该在303省道与经五路交口东南角,而不在北侧;3.丁湖路与仁和路交口东南角有一座LNG/CNG加气站;4.在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内布设的管道,应充分考虑到园区的未来发展及用气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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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宿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宿州市城市规划区桃源镇、芦岭镇、朱仙庄镇、符离镇、曹村镇、蒿沟乡、苗庵乡等重点乡镇宿州中燃的中压管网已经到达并供气,以上乡镇中压管网供气距离均在10km以上,建议长输管网预留规划对接方式,提高乡镇用户供气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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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宿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
1.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利辛-淮北支线管径为DN250,建议修正;2.规划说明及文本中远期及近期几个片区的高中压管网已连在一起,但实际情况却是三家公司在经营,今后如何处理气量交接,建议进一步细化说明;3.加拿大英发公司煤层气开发在近几年内应该有所发展,建议把煤层气的利用考虑到远期气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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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宿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1.建议人民路管网远期向北规划至符离镇边境;2.《规划文本》P4页相关汴北新区远期气源增加择机对接安徽省天然气管网及冀宁联络线徐州-宿州管线作为气源;3.建议《规划文本》P59页7.2.1增加高中压接收功能,以备远期用气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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