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宿州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建立宿州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宿发改社会〔2021〕75号)收悉。经市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市政府同意建立由你委牵头的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宿州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联席会议制度
2021年7月7日
附件
宿州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18〕56号)精神,加强对促进消费工作的统筹协调,按照省文件要求,建立宿州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升级工作,加强消费形势监测分析,研究提出扩消费政策建议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推动政策措施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房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医疗保障局、宿州海关、市税务局、人行宿州市中心支行、宿州银保监分局等27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发展改革委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以邀请有关地方、其他部门和相关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
四、工作要求
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各成员单位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将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宿州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李光超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召集人:王淑和 市发展改革委二级调研员
佘 锋 市商务局副局长
梁 品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张品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史继国 市科技局副局长
郭 军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郭子娟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大道 市司法局副局长
胡 平 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何 龙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朱德义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李玉清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王荣胜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朱加文 市房管中心副主任
梁海晶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王晓黎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卢 超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周永新 市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
曾 伟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范莉莉 市统计局副局长
赵德宽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刘志付 宿州海关副关长
周 永 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陈明政 人行宿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张明波 宿州银保监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