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2020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0-12-15 16:12 编辑:住建委站点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阅读: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了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我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盯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动态清零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新增危房情况摸排,对新增危房实行动态监管,积极协调农村建筑工匠,加快危房改造实施进度,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确保应改尽改,动态清零。省厅下达我市2020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年度计划为2935户已全部完工,资金拨付率100%,其中埇桥区200户、萧县1250户、砀山643户、灵璧317户、泗县525户。实现了贫困户危房改造应改尽改,有效的改善了贫困农户居住条件,基本上保障了贫困户的住房安全。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0158号),省级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2935户,我局及时印发《宿州市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宿建〔202050号),明确2020年度危房改造任务目标,完成省厅下达的2935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持续开展问题排查核查,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全面梳理,着力解决“一些农村危房改造质量不高”问题;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房屋实行动态监管,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做到动态清零,确保不留死角,全面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

二、绩效评价自评结论

根据《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认真自评,我市2020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综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三、指标分析

(一)投入(满分20分,自评20分)

1.项目立项。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和我市脱贫攻坚要求,制定了2020年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补助对象与标准、改造方式与时限、管理要求等,确保全面完成“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

2.资金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资金采取分类补助,补助标准为: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

(二)过程(满分30分,自评30分)

1.项目管理

1)管理制度完善。每年都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过程中,严格执行“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审批制度,逐户见人、看房、看资料,逐户拍摄照片、建立档案,夯实村、乡镇、县三级相关责任人责任,堵塞漏洞,努力做到危房改造不落一户,不错一户。

2)补助对象精准。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有危房改造要求的,做到应改尽改。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应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会同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做好信息比对,精准核实对象。

3)改造程序严格。坚持“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强化责任落实。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按照相关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乡镇政府要做好与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4)建设管理规范。严格落实基本的管理制度,开展农民建筑工匠培训,农村工匠必须经培训合格,才能进行危房改造施工,编制不同户型的农房施工参考图集,免费发放到建房农户。对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要优先选择加固方式对危房进行改造,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5)过程控制严格。严格落实基本的管理制度,开展农民建筑工匠培训,农村工匠必须经培训合格,才能进行危房改造施工,编制不同户型的农房施工参考图集,免费发放到建房农户。做到严把“三关”,首先把好开工关,做好对改造户的宣传,将相关要求写入《危房改造协议》,引导其建设符合规模质量要求的安全住房;其次是把好过程关,重点加强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的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是严把出口关,全面实行县级逐户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通过验收,全市危房改造做到了质量合格,面积适当,资金管理规范,群众普遍满意。    

2、财务管理

1)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6216号)等有关规定,工程经县级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经乡镇申请,县级住建部门复核,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打卡发放到危改户,补助标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补助资金发放及时。

2)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与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二是防止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挤占挪用和滞留。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达到补助资金拨付条件的农户名单提供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补助资金,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

(三)产出(满分25分,自评25分)

1.年度任务完成。省厅下达我市2020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年度计划为2935户已全部完工,资金拨付率100%,其中埇桥区200户、萧县1250户、砀山643户、灵璧317户、泗县525户。

2.档案资料完整。各县区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全面排查纸质档案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有缺项漏项,危房改造鉴定表、审批表、竣工验收表、住房安全鉴定表等填写签章是否齐全,将核对无误的住房安全鉴定表录入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加强预警信息整改,及时补齐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已录入农户基础档案材料,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3.改造质量达标。一是按照省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回头看”排查的通知》,组织技术人员指导县区对已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房屋全面开展质量“回头看” 排查,具体查看是否存在通风漏雨,墙体开裂房屋安全隐患等质量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限时整改销号。二是严格落实基本的管理制度,开展农民建筑工匠培训,农村工匠必须经培训合格,才能进行危房改造施工。三是重点加强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的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填写质量安全巡查表。四是全面实行县级逐户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通过验收,全市危房改造做到了质量合格

(四)效果(满分25分,自评25分)

1.群众普遍满意。把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季度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亮点等情况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宣传报道;每月28号行风热线上线解决群众关心的危房改造问题;进村入户宣传、面对面对贫困户进行政策讲解,扩大农村危房改造知晓率;印发危房改造政策介绍宣传纸,制作危房改造成效展板,对群众进行以农村危房改造为主题的针对性宣传。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让群众充分了解危房改造工作的相关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危房改造政策深入人心,做到“人人知晓、户户满意”。

2.社会效益突出。通过实施危房改造,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户住房安全得到保障,消除了安全隐患,提高了农村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维护了社会稳定,助推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3.生态效益明显。农村危房改造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加强农村建筑风貌引导,推进示范农房建设,开展农房设计是提升农房建设设计水平、开展设计下乡服务、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促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建设结构安全、功能合理、成本经济、风貌乡土、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局已编印《安徽省(皖北片区)农房设计图集》,下一步免费发放到县、乡镇和行政村,供农户建房时选用,引导提升农村建筑风貌,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可依、切实提高村庄规划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实现村庄、乡镇整体面貌全面提升的总目标。

四、工作亮点

(一)提升鉴定成果,开展住房核验。全面开展了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组织乡镇、村2200人员,克服午收、秸秆禁烧、天气炎热等困难,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安全情况逐户进行现场核验,及时将信息及房屋相片上传到系统里。全市22376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安全信息全部上传到住房安全有保障手机APP系统内,其中鉴定安全152338户,改造安全66799户,保障安全3128户。市局并组织人员对30个乡镇60个行政村2445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情况进行复核,确保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

(二)再次开展排查,保障住房安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大排查,对历年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情况进行逐户大排查,重点排查对象是否精准,补助资金使用和档案管理是否规范,房屋安全鉴定是否准确,房屋改造竣工满足入住条件的是否及时入住,是否严格执行补助标准,是否存在超面积建设,是否存在贫困户因无法自筹资金而“无力改造”问题。并按照省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回头看”排查的通知》,组织技术人员指导县区对已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房屋全面开展质量“回头看” 排查,具体查看是否存在通风漏雨,墙体开裂房屋安全隐患等质量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限时整改销号。

(三)做好汛期排查,重视灾后重建。自汛期灾情发生以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召开会议研究相关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灾后重建各项工作,组织全市相关部门参加全省灾后倒塌房屋重建和损毁房屋修缮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建立危房改造常态化监测机制,对全市贫困户危房改造实行网格化管理,以乡镇为单元,镇村两级1278名网格员,对贫困户住房情况进行日常监测。发现危房,立即实施改造,确保农村危房动态清零。在这次汛期中,我局及时安排县区住建部门组织开展对水灾受损房屋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切实排查房屋倒塌及受损房屋损坏情况,为开展灾后重建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共排查出房屋受损民众26户,市住建局已经组织人员逐户复核,目前全部完工。

 

 

                         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