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旧焕新顺民意 环境提升聚民心

宿州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发布日期:2021-01-07 15:06 编辑:住建委站点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阅读:

为持续改善城镇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宿州市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科学谋划、高位推动,全面推进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0年,在完成78个老旧小区改造年度目标任务的基础上,主动提标扩面,全年累计投入资金约2.6亿元,完成改造老旧小区151个,建筑面积183万平方米,直接惠及居民18629户。

一是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民生工程、“两治三改”双向调度,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每周一由市城乡建设指挥部集中会商,统一协调、合力解决,形成既分工协作、又整体推进的高位推动工作格局。市住建局作为全市老旧小区改造牵头部门,配备专班,抽调专人负责,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定期调度、听取汇报;同时,与县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工作考核,形成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是规范管理,多方监督。加强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审批和招标程序,加强日常巡查和指导,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动态质量安全监管,委托质监部门全程跟踪,确保工程质量。鼓励群众全程参与,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立“居民义务监督员制度”,通过个人申请、群众推荐,聘请群众威信高、认真负责的小区居民为义务监督员,全程参与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的进度、质量及安全监督,有效保证了小区改造的效果和质量。

三是建管并重,长效管理。老旧小区改造后,遵循小区业主意愿,有条件的小区在街道(乡镇)、社区组织协调指导下,由业主及时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照物业服务标准,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暂不具备条件的小区,由街道(乡镇)办事处牵头征求业主意见,通过托管、社会组织代管、居民自管等方式进行管理,做到小区改造完成一个,后期管理跟进一个,建立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推广“红色物业”管理模式,依托红色物业公司,为老旧小区市场化物业服务提供托底保障,确保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巩固提升改造成果。

四是以人为本,三问于民。改造前“问需于民”,形成共识。通过入户走访、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多方征求意见,全面了解群众需求,从“政府配菜”到“居民点菜”,侧重解决居民最最关心关注的问题,将居民最期待、最急需的领域纳入改造范畴。改造中“问计于民”,达成共建。提前公示改造方案,充分征求民意,并根据居民反馈意见及时作出科学调整。改造后“问效于民”,实现共评。通过电话回访、入户走访、第三方绩效评价等形式,全面了解居民群众对改造效果的满意程度,真正把住户群众的需求和满意作为工作的首要目标。

通过大力实施提升改造,曾经“路面坑洼不平、外墙老化脱落、配套设施陈旧、雨污水乱流、环境脏乱差……”的场景一去不复返,老旧小区彻底甩掉了昔日的龙钟之态,重新焕发出新的生命力,老旧小区蜕变为环境优美的宜居小区。平坦整洁的小区道路,亮丽如新的小区外墙,整齐划一的停车位,随处可见的休闲座椅,郁郁葱葱的花草植物……走进曾经的老旧小区,看到的是焕然一新的场景,从“老破差”到“新绿美”,越来越多的市民感受到了老旧小区改造后“幸福来敲门”的喜悦。

硬化小区道路、改造雨污管网、完善基础设施、房屋外墙翻新、提升绿化环境……通过一系列的改造提升,如今已经改造完成的小区发生了美丽蝶变:地面干净整洁,绿植葱茏,花木繁茂,崭新的宣传栏展示着小区改造前后的鲜明对比。道路宽了、车位多了、建筑新了、景色美了……越来越多的老旧小区实现里子“好住”了、面子“好看”了,焕然一新的家园透出浓浓的幸福味道。

老旧小区改造,改善的是环境,凝聚的是民心。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强化举措,统筹部署,全面深入推进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努力将这项民生工程做好、做实,全力打造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公评、成果共享的新格局。通过改造让老旧小区这些城市中不可或缺的“细胞”重换新生,给老百姓提供一个更加舒适、幸福的生活环境,让城市发展更有颜值,让小区生活更有温度,让群众幸福更有质感!

 

                              王武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