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市场行为监督检查的通知
宿建〔2020〕148号 签发人:唐朝玲
各县区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20年<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随机抽查和工作指引>的公告》(第40号)和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要求,决定开展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活动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已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在宿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二、检查依据及标准
(一)《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9号令)
(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
(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规范》(DB42/T823-2012)
(四)《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三、检查内容
抽查企业2个及以上2020年已完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以国有投资项目为主)的存档资料,检查企业及其执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工程造价计价政策、规定及执业质量情况。主要内容为:
(一)企业市场行为是否规范,是否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9号令)第二十七条所列行为;
(二)企业执业质量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执业质量控制机制是否运行有效;
(三)企业计价依据和计价模式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工程造价文件的构成是否完整,工程造价文件中量、价、费的计算及计取是否正确并符合规定;
(四)企业咨询业务操作程序、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等是否符合行业规程规定;
(五)企业执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是否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第二十条所列行为。
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
四、检查安排
11月19日至11月30日。采用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测等方式开展。
五、检查工作的组织
检查人员由宿州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人员和专家构成,专家从造价专家库抽取,并按照回避原则组成检查组。
六、有关要求
各企业要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检查内容和要求,提供相应文档资料(见附件4)。检查人员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廉洁纪律要求。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