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全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知(2009.09.21)

发布日期:2009-09-21 11:16 编辑:admin 【字号:   阅读:
 
转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全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
    现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全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知》(建科函〔2009〕25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县区建设局应立即组织对辖区范围内的建筑节能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于9月28日之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送市建委,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材料。
    二、市直有关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按文件的要求,组织好对本单位负责工程的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三、对城区的工程,市建委将组织检查组进行抽查。
 
附: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全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知
 
 
                                二OO九年九月十八日
 
 
 
 
主题词: 城乡建设 建筑节能检查 通知
  抄送:市节能办,市直有关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9月18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