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33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白雪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小商业餐饮用户燃气报警器安装缺失的问题及对策”,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建议中有关燃气方面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开展的工作
(一)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执法力度
我局始终致力于通过多种渠道向群众宣传燃气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并以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的名义组织各县区、园区燃气主管部门开展用气餐饮企业负责人燃气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培训,提升餐饮企业安全意识,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中,我局通过发放印有燃气知识的扇子、彩页,布设燃气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展板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燃气安全知识与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我局始终督促各县区、园区燃气主管部门持续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出未安装燃气报警器或安装不规范的问题隐患及时记录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并积极开展“回头看”,避免隐患改后反弹。
(二)建立燃气报警器定期检定和维护制度,确保其长期有效运行
针对管道气用户,按照《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对燃气用户设施每年至少检查两次,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处置;发现用户违反安全用气规定的,应当予以劝告,不听劝告的,应当向燃气管理、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报告”要求,我局持续督促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贯彻落实一年两次的入户安检制度,保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液化石油气用户,我局要求各液化气场站落实随瓶安检及配送经营制度,要求配送工在配送过程中发现隐患立查立改,无法当场整改的及时记录台账,现场核验隐患整改完成后方可继续向该用户继续配送,确保全市燃气环境安全稳定。
(三)政府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
按照省住建厅相关工作安排,市城管局牵头实施了宿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项目,将工商报警器安装纳入项目支持范围,免费为我市部分工商用户安装了80套设备,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我局于6月6日召开了市区范围内餐饮场所“瓶改管”“气改电”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埇桥区住建局及宿州中燃公司积极与宿州泽众公司对接,借助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的工商业燃气报警器降低群众负担,提高用户改造意愿。
二、下一步打算
您所提出的建议对提升我市燃气安全管理方面,很有指导意义,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履职尽责,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常态化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及燃气专家以“四不两直”的形式赴各地区开展督察工作,督促属地相关部门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保障全市燃气领域安全稳定;二是加强燃气企业监管工作。持续加强燃气领域安全监管,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入户安检制度;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督促各县区、园区燃气主管部门借助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力量,持续开展燃气安全等法律法规、常识知识、案例警示等内容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燃气报警器的重视程度,全力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用户安全用气意识,确保燃气使用环节安全,全面提升本质化安全水平。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3055936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