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26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李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绿化改造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在提案中对我市老旧小区绿化现状的分析全面深入,所提建议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短板、惠民生、提品质”的工作目标高度契合,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我们已将您的建议融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整体工作部署,现结合相关工作实际回复如下:
“十四五”期间,我市持续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听民声、解民忧、办实事,重点实施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全市共改造完成166个小区,涉及建筑面积161.92万平方米,惠及居民14841户,累计完成投资约5.12亿元,进一步补齐了城市配套设施,完善了社区基层治理和公共服务,提升了居住环境和城市生活品质。2025年全市计划改造26个老旧小区,涉及建筑面积17.71万平方米,惠及居民1709户,共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846万元,目前已全面开工23个,剩余3个按时序进度推进中。
一、整体规划深度融合,实现小区功能与景观协同提升
(一)强化规划统筹性。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我们将绿化改造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整体规划体系,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将绿化布局与建筑修缮、基础设施更新(如给排水、供电管网改造)、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如养老设施、儿童活动空间建设)等通盘考虑,避免重复施工和资源浪费。
(二)突出居民需求导向。依托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建立的居民议事协商机制,通过入户调研、居民代表座谈会等方式,广泛收集居民对绿化功能的需求,如老年人希望有遮阳休憩的绿化空间,家长希望有适合儿童活动的安全绿化区域等,确保规划贴合实际。
(三)注重科学合理性。结合小区现有条件,邀请专业园林设计团队参与规划,合理选择植物品种,优先选用适应性强、易养护的乡土树种和花卉,避免盲目追求名贵品种。同时,对影响居民采光、通风的树木,结合改造工程进行适当移栽或修剪,优化绿化布局。
二、多渠道筹措资金,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保障体系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在争取中央、省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时,将绿化改造作为重要申报内容,同时从市级财政配套资金中划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老旧小区绿化改造,重点支持绿化基础薄弱的小区。
(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鼓励社会资本通过赞助、捐赠、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小区绿化改造。对参与绿化改造的企业,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和表彰奖励,提高企业参与积极性。
(三)整合相关资金资源。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与城市绿化专项资金、社区建设资金等进行整合,集中用于老旧小区绿化改造,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管理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绿化成果
(一)建立协同管理模式。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推进的物业管理覆盖工作,明确物业企业在绿化养护中的责任,对于无物业的小区,由社区居委会牵头,组织居民成立绿化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维护。
(二)完善规章制度。制定《老旧小区绿化管理办法》,对绿化养护标准、居民护绿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将绿化管理纳入居民公约,引导居民共同遵守。
(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社区宣传栏、微信群、居民大会等形式,宣传绿化保护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居民的爱绿护绿意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社区文化建设,组织开展绿化养护技能培训、“绿化认养”等活动,增强居民对小区绿化的责任感和归属感。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整体安排,细化绿化改造相关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欢迎您继续关注和监督我们的工作,为老旧小区绿化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57-3960567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