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02/202507-00027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5-07-24 发布日期: 2025-07-24 16:13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023号提案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02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7-24 16:13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5

尊敬的郭克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存量安置房改造为居家或社区养老服务的提案”,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宿州市居家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关心与关注,您的提案对我市推进居家或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具有指导性、可操作性,有关建议我们将在下一步方案和工作中吸纳落实。结合市住建局工作职责,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助力补齐养老服务设施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改善居民居住环境、补齐居住区基础设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文件精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可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其中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为提升类改造。2025年度宿州市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6个,在今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要求各县区结合小区及周边资源,因地制宜,一区一策,同时组织设计师进入小区,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将养老服务纳入至改造范围内,利用空闲土地或整合小区资源,补齐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同时积极谋划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连片改造,由单一小区改造转变为多集合小区甚至整个社区改造,充分整合资源,配齐养老服务设施,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

二、城市更新行动建设完善养老服务设施

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意见》(宿政办秘〔2022〕17号)文件精神,城市更新行动是顺应人民群众对城市发展的新期待,以改善基本居住条件和保障居住安全为根本,坚持功能性改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城市更新行动主要分为整治提升、改建完善、拆除重建三类更新方式,完善生活功能、补齐公共设施短板,完善产业功能、打造就业创新载体,完善生态功能、保护修复绿地绿廊绿道,完善人文功能、积淀文化元素魅力,完善安全功能、增强防灾减灾能力等内容。我局已编制完成《宿州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划分城市更新片区和单元,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库,建设完善的托育服务设施。

感谢您对居家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关注和支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57-3960567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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