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02/202507-00026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5-07-24 发布日期: 2025-07-24 16:10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183号提案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18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7-24 16:1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5

中国民主同盟宿州市:

您提出的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提案已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城市更新工作和民生保障事业的深切关注与积极建言。您在提案中精准指出的老旧小区现存问题、深入分析的症结所在及针对性提出的建议,为我们进一步推进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经认真研究,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十四五”期间,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文件精神,我市持续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听民声、解民忧、办实事,重点实施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全市共改造完成166个小区,涉及建筑面积161.92万平方米,惠及居民14841户,累计完成投资约5.12亿元,进一步补齐了城市配套设施,完善了社区基层治理和公共服务,提升了居住环境和城市生活品质。2025年全市计划改造26个老旧小区,涉及建筑面积17.71万平方米,惠及居民1709户,共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846万元,目前已全面开工23个,剩余3个按时序进度推进中。到“十四五”末,我市2000前建成且符合改造的小区基本改造完成,完成国家制定的目标。

一、对提案中反映问题的回应

(一)关于“小区年久失修”问题

我市建成于2000年底前的老旧小区,因建设标准受限、长期维护投入不足等原因,确有部分存在建筑本体老化(如墙体脱落、楼栋门损坏)、环境“脏乱差”等情况。对此,我们在前期改造中已将建筑修复列为重点,将小区的墙体修补、楼廊清理、楼栋门更换等工作纳入至基础类改造内筒;下一步,将扩大整治范围,对未改造小区逐户排查建筑安全隐患,同步提升环境保洁频次与标准,推动老旧小区“颜值”与“安全度”双提升。

(二)关于“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问题

老旧小区基础设施薄弱是共性民生痛点,尤其是下水管道堵塞、积水内涝、水电供应不稳及绿化、停车位不足等问题,直接影响居民生活质量。目前,正在实施的26个小区均将下水管道疏通、排水井修复、水电管网检修等基础问题纳入至改造内筒;针对未改造小区,我们已建立“基础设施问题清单”,计划在后续改造中按“先民生、后提升”原则,同步推进管网更新、停车位规划、绿化补植等工作,逐步补齐配套短板。

(三)关于“改造难度大”问题

您提到的“居民意见不统一、资金筹措难、改造成效待提升”等问题,确实是当前工作的难点。对此,市级要求各县区组织设计师进社区进小区,组织各县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街道、社区、小区相关负责人员共同赴小区现场实地调研,同时召开居民座谈会,充分征求民众意愿,建立“意见台账”并动态响应;同时,正梳理资金筹措瓶颈,探索多元化解决方案,力争加快改造进度、提升实效。

二、对提案建议的落实举措

(一)推进“小规模、样板化、渐进式改造”

我们将严格对标国家及省市文件要求,坚持“不搞大拆大建、尊重小区现状”原则,分批次推进改造。选取3个基础条件适宜的小区,探索“部分拆除重建+功能优化”模式,引入企业参与物业置换试点;同步在小区试点智慧社区建设,搭建包含智能门禁、停车管理、便民服务的数字化平台,引导居民体验智慧生活服务。下一步,将总结试点经验,以“样板小区”为标杆,逐步在符合条件的小区推广,实现改造工作可持续推进。

(二)强化适老、适少设施建设

针对老龄化趋势及居民对全龄友好社区的需求,我们已将适老、适少设施纳入改造必备内容。在公共空间优化中,重点规划老年活动站、儿童游乐区,完善无障碍通道、清晰化标识体系,并试点安装扶手、紧急呼叫器等生活辅具,力争实现“改造一处、惠及全龄”。

(三)拓宽资金筹措渠道

为破解资金瓶颈,我们正构建“多元协同”筹资机制: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将改造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补助,2025年已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845万元;二是明确居民参与责任,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引导居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并通过社区公示、入户宣讲提高居民参与主动性;三是激活社会资本,利用老旧小区核心区位优势,推出“改造+商业配套”合作模式,吸引企业参与社区养老、便民商超等业态运营。

下一步,我们将以您的提案为重要指引,持续优化改造方案、强化部门联动(如教体、民政、卫健等部门协同)、畅通居民沟通渠道,切实把老旧小区改造这件民生实事办实办好,不断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57-3960567

是否已向代表反馈:是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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