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02/202306-00032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06-30 发布日期: 2023-06-30 14:54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123号提案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12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6-30 14:54 编辑:宿州市住建局

市民盟办公室:

贵单位提出的“我市老城区空心化势头应高度关注”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伴随着我市开展文明创建行动,宿州市主城区及县城主城区城市面貌焕然一新。无论是市区还是县城的新城区建设发展配套设施齐全,城市各种功能较为完善,而旧城区存在老旧小区功能设施不足,但我市自2016年开始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来,大大改善了旧城区居民居住环境,提升了生活品质,同时也补齐城市建设发展短板,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满足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

2016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全省33项民生工程”以来,我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群众期盼改善居住条件,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城市能级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城市更新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改造“里子”、扮靓“面子”,实施旧城区华丽“蝶变”。目前累计完成老旧小区改造371个,涉及建筑面积达563.51万平方米,惠及居民户数55783户,累计完成投资10.71亿元,城市面貌和品质大幅提升。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让旧城区在功能、空间、人文结构三个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一是旧城区环境极大改善。通过对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居民住房、公共设施等进行改造,切实改善了小区环境条件,改造后的小区及旧城区面貌焕然一新。二是居住品质大幅提升。配套了公共基础设施、完善了小区管理制度和社区服务体系等,居住功能得到塑造、环境条件得到改善、居住品质得到提升,越来越多的老旧小区通过改造实现华丽转身,小区房屋价值和出租租金明显增加,改造后的小区干净整洁、环境优美、舒适宜居,让小区居民更有归属感、认同感和安全感。三是幸福指数显著提高。坚持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通过老旧小区改造,补齐了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短板,居民最迫切最急需的“急难愁盼”问题得到解决,提高了居民居住体验,“老旧小区”通过改造变成“幸福小区”,提升了旧城区居住居民居住幸福。

感谢贵单位对我市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57-3960567

是否已向代表反馈:是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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