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02/202306-00031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06-30 发布日期: 2023-06-30 14:52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人大六届二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人大六届二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6-30 14:52 编辑:宿州市住建局

尊敬的冯莫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爱、重视残疾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无障碍设施

2016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全省33项民生工程”以来,我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群众期盼改善居住条件,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城市能级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城市更新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改造“里子”、扮靓“面子”,实施旧城区华丽“蝶变”。目前累计完成老旧小区改造371个,涉及建筑面积达563.51万平方米,惠及居民户数55783户,累计完成投资10.71亿元,城市面貌和品质大幅提升。老旧小区居住人群老年人占大多数,在改造过程中,不断征求居民意见,组织设计师进小区与居民沟通,同时将无障碍改造内容作为改造重点,增加养老服务设施,老年人健身器材等,将“小改造”改出老年人“大幸福”。

二、城市居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结合宿州市开展“十项暖民心行动--老年人助餐”,2022年度新建城市居住养老服务设施38个,有老年助餐、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服务站等,城区内所有社区基本全覆盖,新建的居住区全部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同时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单体面积不低于350平方的养老服务设施,不断推进城市居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没有电梯的小高层楼房已不能满足残疾人的生活需求,加装电梯工作迫在眉睫。我局将加强其他地市沟通,学习先进经验,并结合宿州市实际,制定加装电梯相关政策文件,不断推进关爱残疾人工作。

(二)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无障碍改造工作。充分将设无障碍改造融入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范围内,同时要对每一个小区的住户逐一征求意见,将残疾人、老年人工作做实做细,完善城镇老旧小区内的残疾人基础设施。

办复类别:B 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57-3960567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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