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02/202304-00037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04-28 发布日期: 2023-04-28 17:20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人大六届二次会议第137号建议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人大六届二次会议第13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4-28 17:20 编辑:宿州市住建局

尊敬的张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市物业管理的建议”的建议(第137号)收悉。根据建议内容,结合单位职能,现答复如下: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关系广大群众居住环境的改善和生活品质的提升,同时也是加快补齐城市建设发展短板、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举措。

自2016年我市开始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群众期盼改善居住条件,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城市能级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城市更新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改造“里子”、扮靓“面子”,实施旧城区华丽“蝶变”。截止目前累计完成老旧小区改造371个,涉及建筑面积达563.51万平方米,惠及居民户数55783户,累计完成投资10.71亿元,大大改善了旧城区居民居住环境,提升了生活品质,同时也补齐城市建设发展短板,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满足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针对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加强物业管理,现答复如下:

(一)推动居民协商管理,实现小区物业全覆盖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整治主要目标就是实现老旧小区住房安全,小区环境有序、整洁、美观。其中,居民协同管理、物业管理覆盖是保障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得到长效治理的重要手段。

1.改造项目民意为先。在老旧小区改造前,走访居民,梳理出不同年龄段人群最迫切的改造需求。为了实现更加精准的需求管控,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各县区老旧小区改造主管部门主动同街道(社区)以入户访谈、现场调研、居民议事会、评审会等方式收集居民需求。倾听居民需求,贯穿在小区改造的全过程,实现“群众合理需要就是整治改造的追求,群众的合理诉求就是管理的要求”,营造群众支持,参与民生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

2.改造项目民众参与。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通过选举“居民义务监督员”“社区志愿者”等方式,邀请居民参与项目施工管理,监督工程建设,确保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全过程参与小区整治项目现场的监督管理,明确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与职责重点解决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和居住功能等群众反映迫切的问题;并凝心聚力,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实现共建、共享。

3.改造项目物业全覆盖。在老旧小区改造后,充分遵循小区业主意愿,采取自行聘请物业公司或者委托社区、主管部门等机构进行管理,做到小区改造完成一个,物业管理跟进一个。引导全市学习借鉴埇桥区“红色物业”长效管理机制模式,借助红色物业公司,为老旧小区市场化物业服务提供托底保障,确保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有效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巩固维护改造成果。

(二)推动智慧安全小区建设,构建智慧社区。

长期以来,安防设施缺失是困扰老旧小区治安管理的“老大难”问题。我市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积极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补齐短板,针对不同的小区,制定相对应的安防建设,不断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周界防范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智慧消防系统,共同构成了社区安防的四道安全防线,保障小区居民的生活安全,提升居民安全感、满意度。

 

办复类别:B 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57-3960567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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