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02/202304-00019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03-02 发布日期: 2023-03-02 12:01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宏伟解读《关于调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分阶段办理的通知(试行)》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宏伟解读《关于调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分阶段办理的通知(试行)》

来源: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3-02 12:01 编辑:宿州市住建局

一、制定的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速项目落地建设,推进“拿地即开工”,根据国家和省市“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市住建局对标学习先进地区创新经验做法,在前期试行施工许可证分阶段办理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调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分阶段办理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调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分阶段办理方式,推行桩基先行,创新建筑工程施工报建审批服务。

二、制定意义

通过探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分阶段办理新模式,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批复后,可单独办理桩基工程等分阶段施工许可,加快尚不具备整体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但满足桩基工程等分阶段施工要求的工程开工手续办理,实现早开工。

三、文件的主要目的

通过探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分阶段办理新模式,推行桩基先行,有效破除施工许可办理体制机制障碍,加快项目开工手续办理,助力建筑工程项目“拿地即开工”。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1月,为进一步完善分阶段施工许可办理模式,推行“桩基先行”,市住建局着手《通知》起草。为做好《通知》起草工作,市住建局对我市施工许可证目前办理情况进行了详细调研,认真梳理了国家和省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相关规定,充分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市实际,2月初形成了《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征求了各县(区)住建局、市管各园区住建部门的意见,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听取了相关建设单位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后,2月23日按程序正式印发。

四、主要内容

《通知》共有3部分。第一部分是明确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的施工阶段划分方式,按照工程施工工程施工进展顺序,划分为三个施工阶段,建设单位在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施工进展自主选择,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 (含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第二部分是优化相关办理手续和材料,分别明确了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确定施工企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应满足的办理条件。第三部分是其他相关要求,加强分阶段施工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

五、创新举措

精简了相关手续,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后,只需对工程规划手续作出承诺,取得相应施工阶段的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措施,即可办理分阶段施工许可开工建设,分阶段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纳入施工许可同步办理,保证了工程建设监管到位、顺利推进。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的,同步进行质量和安全监督;二是压实建设单位责任,严格其履行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积极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指导服务具备条件的项目申请施工许可分阶段办理,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七、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部门: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宏远,联系方式:0557-30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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