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28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李群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老破旧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提案第0284号)收悉。根据提案建议内容,结合单位职能,现答复如下: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关系广大群众居住环境的改善和生活品质的提升,同时也是加快补齐城市建设发展短板、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举措。
2022年,省下达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目标任务为改造老旧小区53个 ,房屋总建筑面积65.33万平方米,涉及住户5914户、楼栋数318栋,计划投资20653万元。截止目前,我市本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全面开工,截至6月出,全市已完成改造3个老旧小区。
针对您所提出老破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加强物业管理,现答复如下:
(一)推动居民协商管理,实现小区物业全覆盖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整治主要目标就是实现老旧小区住房安全,小区环境有序、整洁、美观。其中,居民协同管理、物业管理覆盖是保障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得到长效治理的重要手段。
1.改造项目民意为先。在老旧小区改造前,走访居民,梳理出不同年龄段人群最迫切的改造需求。为了实现更加精准的需求管控,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各县区老旧小区改造主管部门主动同街道(社区)以入户访谈、现场调研、居民议事会、评审会等方式收集居民需求。倾听居民需求,贯穿在小区改造的全过程,实现“群众合理需要就是整治改造的追求,群众的合理诉求就是管理的要求”,营造群众支持,参与民生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
2.改造项目民众参与。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通过选举“居民义务监督员”“社区志愿者”等方式,邀请居民参与项目施工管理,监督工程建设,确保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全过程参与小区整治项目现场的监督管理,明确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与职责重点解决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和居住功能等群众反映迫切的问题;并凝心聚力,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实现共建、共享。
3.改造项目物业全覆盖。在老旧小区改造后,充分遵循小区业主意愿,采取自行聘请物业公司或者委托社区、主管部门等机构进行管理,做到小区改造完成一个,物业管理跟进一个。引导全市学习借鉴埇桥区“红色物业”长效管理机制模式,借助红色物业公司,为老旧小区市场化物业服务提供托底保障,确保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有效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巩固维护改造成果。
(二)推动智慧安全小区建设,构建智慧社区。
长期以来,安防设施缺失是困扰老旧小区治安管理的“老大难”问题。我市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积极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补齐短板,针对不同的小区,制定相对应的安防建设,不断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周界防范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智慧消防系统,共同构成了社区安防的四道安全防线,保障小区居民的生活安全,提升居民安全感、满意度。
办复类别:B 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57-3960567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