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情况通报
各县区住建局、园区规划建设局、各检测机构:
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及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通知》(建质函〔2022〕240号)要求及相关检测机构管理规定,我局于2022年4月中旬,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包括各县)及外省入宿取得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所有检测机构。
二、检查内容: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基本情况以及企业资质、内部管理、检测行为等方面。
三、检查情况:
本次全市(包括各县)及外省入宿共7家检测机构,均按照通知要求并结合“陕西宝鸡1700余份涉住宅、学校医院的质检报告造假”事件开展自查,我局对7家检测机构开展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检测机构能够在相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检测活动。企业资质均符合相关要求、内部管理较规范、人员组成较合理、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各项台账及档案较完整,检测工作有序开展、未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本次检查及对在建工程的日常监督检查,我市未发现检测报告造假情况。检查时也发现一些不足,均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存在问题:
1、个别检测机构试验室环境仍需进一步改善。
2、部分检测机构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不规范。
3、部分检测机构存在标养试块收样、标识、放置不规范。
4、检测合同未能做到全部与建设单位签订。
五、下步工作:
1、督促各检测机构针对此次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要切实提高认识,逐一落实改正,并做到举一反三,改进各项检测工作。
2、要求各检测机构要提高责任主体质量意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检测工作质量,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追溯性。
3、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通过日常监督检查、质量巡查加强对检测实验报告的核查,坚决杜绝检测报告造假行为,一经发现要严厉查处。
我局将加强对各检测机构的监管,促进我市检测市场有序良性发展。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