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02/202203-00001 信息分类: 改造实施
发布机构: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2-03-01 发布日期: 2022-03-01 16:52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3-01 16:52 编辑:宿州市住建局

为深入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民生工程绩效管理,提高项目效益,根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指标》及省、市民生办有关具体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宿政发〔2021〕1号)及《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20〕1150号)精神,2021年宿州市计划改造老旧小区38个,建筑面积35.57万平方米,楼栋数120栋,涉及居民户数3360户,计划投资11892万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住建厅的有力指导下,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强力推进,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二、主要做法

(一)民心工程民意先行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以民意为先,落实“三问五权”。在整治改造中做到“三问于民”,即整治改造前“问需于民”、整治改造中“问计于民”、整治改造后“问效于民”,确保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管理权、监督权”。在项目启动之初,走访居民,梳理出不同年龄段人群最迫切的改造需求。为了实现更加精准的需求管控,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各县区老旧小区改造主管部门主动同街道(社区)以入户访谈、现场调研、居民议事会、评审会等方式收集居民需求。而对于小区的整体改造方案,居民议事会,反复推敲,停车管理、景观、监控、室外楼梯改造等,每一项都由社区居民拍板定夺。找准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痛点和难点,多轮优化设计方案,最终才达成一致。倾听居民需求,贯穿在小区改造的全过程,实现“群众合理需要就是整治改造的追求,群众的合理诉求就是管理的要求”,营造群众支持,参与民生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民心工程打造精品

老旧小区改造坚持“以人为本、综合治理、绿色生态”原则。因地制宜,抓好违建拆除,“彻底整,整彻底”,实行“网格化分工,责任化包保”模式,实行拆除销号制,做到先拆违、后治理。改造工程采用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秉承“一区一策”设计方案,工程师进小区,高标准设计、高标准施工、高标准提升的要求着重从方案设计和施工整治两方面入手,与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相相结合,与小区道路微循环改造和停车设施建设相结合,与黑臭水体综合治理相结合,与建筑节能改造相结合,与适老化改造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城市”相结合,将老旧小区打造成细致精品的小区,给居民一个温馨舒适宜居的居住小区。

(三)民心工程民众参会

在推进项目时,采用了“五方联动”的工作机制,由住建局统筹、民生办督导、社区协调、居民议事、企业运作,共同推进社区综合整治。遇到分歧不回避,依靠党建引领、共商共治化解争端。社区的党员和楼栋长发挥带头作用,居民成立义务监督员,对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的监督,保证改造工程高质量施工。

(四)民心工程长效维护

改造过后的小区,由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多方议事协调,按照小区居民意愿,自行管理或者引入物业管理,对于体量小、改造后功能仍难完善的小区打捆片区,统一引入宿州市红色物业,政府直接投资进行物业费补贴,后期居民自主意愿缴纳,并建立物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更好有效的解决老旧小区业主的居住问题。

三、工作成效

(一)住房安全得到保障。老旧小区改造整治主要目标就是实现老旧小区住房安全,小区环境有序、整洁、美观。其中,安全更是重中之重,老旧小区改造以来我们重点对房屋公共部位进行了修缮,包括整修屋面,对屋面渗漏的房屋进行防渗漏处理,整修、更换破损落水管道;对破损、陈旧、风化严重的房屋外墙进行防渗、粉刷处理;清理楼道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刷白楼道内墙,修缮破损台阶,修缮、添置公共照明;适当修缮、添置单元防盗门,在小区出入口等位置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通过改造,切实解决老旧小区房屋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提高了房屋安全水平。

(二)居住环境全面提升。环境质量提升是老旧小区改造整治工作的迫切需求,是广大居民住户的共同心愿。改造过程中,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拆除私搭乱建、清理乱堆乱放、清除毁绿种菜等一系列举措,拆除了占绿、毁绿的违章建筑,恢复绿化功能,提升绿化档次;维修改造原有休闲场地,配置健身器材等文体设施,有条件的小区积极新建休闲设施;合理配置宣传栏、公示牌等,展示小区改造成效,小区居住环境得到全面提升。

(三)基础设施显著改善。老旧小区改造整治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维修小区道路,做到路面平整无坑洼,路牙整齐无缺损;修缮疏通地下管网,更换破损窨井盖,保证排水通畅;维修杆管线设施,规范整治强弱线缆,消除空中“蜘蛛网”;积极改建、补建公共停车位,增设交通标志,因地制宜新建、整修非机动车库(车棚),解决小区居民非机动车停放及充电需求;完善环卫设施,增设标准化垃圾桶,保障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倾倒和堆放,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得到显著完善。

四、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指标表》规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满分100分,我中心自评价绩效等级为“优秀”

五、指标分析(总分100分,自评分100分)

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3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各指标自评情况如下:

(一)资金管理(满分30分,实得30分)

1.资金筹集(满分10分,实得10分)

(1)中央财政资金。2021年,我市共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老旧小区改造项目38个,共争取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82万元,均已按时拨付县区。

(2)省级补助资金。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等文件,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省级补助资金共分配拨付我市395万元,已于均已按时拨付县区。

(3)地方财政安排资金、市场化资金、专营单位资金及居民出资。宿州市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189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5657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370万元,剩余资金由市县(区)政府、市场化单位、专营单位及居民共同出资支付。

(4)宿州市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082万元、省级补助资金395万元,目前已全部到位,完全根据施工合同约定时间节点进行支付。

2.资金分配(满分5分,实得5分)

2021年,我市共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老旧小区改造项目38个,建筑面积35.57万平方米,楼栋数120栋,涉及居民户数3360户,计划投资11892万元。2021年上级资金共补助247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082万元,省级补助395万元。根据《宿州市城市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建筑面积、楼栋数、小区个数、居民户数等因素(40%、10%、10%、40%),均完成分配至各县区。

2018年11月1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和住建局联合印发了《宿州市财政局 宿州市住建委关于印发<宿州市城市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宿财建〔2018〕273号),《办法》明确专项资金实行分级管理、专款专用,市级建立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绩效考评制度。各县区依照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分别制定了县区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埇桥区住建局和财政局印发了《埇桥区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区住建字〔2017〕10号),砀山县财政局和房管局研究制定了《砀山县2018年度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砀财〔2018〕58号),萧县制定了《萧县城市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管理办法》(萧住建〔2018〕6号)确保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3.执行预算(满分10分,实得10分)

各县区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设置专账核算,资金使用管理手续规范,建设项目拨款申请表、发票、财政直接支付凭证等资金使用手续完整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规范运行。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2021年我市改造38个老旧小区,建筑面积35.57万平方米,楼栋数120栋,涉及居民户数3360户,均已完成竣工验收及审计,建立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完善资金使用制度,专项资金使用更加规范。

4.资金使用管理(满分5分,实得5分)

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无违规违纪情况。

(二)项目管理(满分10分,实得10分)

1.项目储备库(满分3分,实得3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宿州市“十四五”期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根据省住建厅统一部署,我局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宿州市“十四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对未来五年(2021-2025年)宿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安排。经宿州市城区及各县政府初步摸排统计,宿州市城镇老旧小区共计475个,“十三五”期间已进行基础改造小区280个,拟纳入“十四五”期间的待改造小区195个。

2.统筹协调机制(满分2分,实得2分)

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民生工程、“两治三改”双向调度,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每周一由市城乡建设指挥部集中会商,统一协调、合力解决,形成既分工协作、又整体推进的高位推动工作格局。市住建局作为全市老旧小区改造牵头部门,配备专班,抽调专人负责,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定期调度、听取汇报;同时,与县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工作考核,形成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措施和可持续发展工作机制建设,先后制定出台《宿州市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时序考核办法》(宿建〔2018〕156号)、《宿州市城市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宿财建〔2018〕273号)、《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后期管理养护实施办法》(宿建〔2018〕449号)等政策性文件,加强对县区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指导,着力健全可持续发展工作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0〕21号)文件精神,我市分别先后印发了《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宿州市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关于简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流程的通知》,从计划申报、改造内容、政策执行、后期管理、资金监管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3.评价报告报送(满分5分,实得5分)

根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指标》,我市编制了绩效目标,并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按时报送绩效评价报告。

(三)产出效益(满分60分,实得60分)

1.改造计划完成率(满分30分,实得30分)

2021年,我市共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老旧小区改造项目38个,建筑面积35.57万平方米,楼栋数120栋,涉及居民户数3360户,计划投资11892万元。截至2021年底,我市改造38个城镇老旧小区均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2.居民参与(满分5分,实得5分)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通过入户调查、召开业主代表座谈会、发放《老旧小区改造居民需求调查表》、《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多方征求意见,全面了解群众需求,采取“居民点单”式改造,从“政府配菜”到“居民点菜”,小区缺什么就补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侧重解决居民最关注的问题,将居民最期待、最急需的领域纳入改造范畴。初步设计完成后,及时在小区公示改造实施方案,充分征求民意,并根据居民反馈意见及时作出科学调整,最终确定改造方案。如:埇桥区和泗县在改造过程中根据群众意愿增设了部分节能和“适老化”改造内容。

建立“居民义务监督员制度”,聘请业主代表作为义务监督员,邀请代表全程参与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对改造方案、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进行实时监督。通过个人申请、群众推荐,县区主管部门聘请多位群众威信高、认真负责的小区居民作为义务监督员,全程参与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的进度、质量及安全监督,有效保证了小区改造的效果和质量,初步实现了共谋共建共享共评的良好局面。

老旧小区改造后,遵循小区业主意愿,有条件的小区在街道(乡镇)、社区组织协调指导下,由业主及时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照物业服务标准,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暂不具备条件的小区,由街道(乡镇)办事处牵头征求业主意见,通过托管、社会组织代管、居民自管等方式进行管理,做到小区改造完成一个,后期管理跟进一个,建立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

3.改造内容(满分10分,实得10分)

改造小区内成立党组织并引领多种形式基层协商,选举 业主委员会并发挥积极作用,充分发挥社区基层治理作用,对居民意愿、居民矛盾进行协调,确保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有序开展。

在实施更新水电路气等配套设施,改造小区道路、停车设施、增加绿化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在小区内配建休闲健身设施、视频监控、门禁系统等,支持加装电梯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等“适老化”改造及屋面、外墙保温等建筑节能改造。同时,结合老旧小区实际情况,积极引导养老、托幼、医疗、家政、保洁等服务进小区;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协调凝聚各方力量,进一步健全老旧小区及其周边便民市场、便利店、步行街、停车场等生活服务设施,全力打造生活便利、环境优美、适宜人居的全新生活环境。

在实施更新水电路气等配套设施,改造小区道路、停车设施、增加绿化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在小区内配建休闲健身设施、视频监控、门禁系统等,支持加装电梯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等“适老化”改造及屋面、外墙保温等建筑节能改造。同时,结合老旧小区实际情况,积极引导养老、托幼、医疗、助餐、家政、保洁等社会服务进小区;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完善老旧小区及其周边便民市场、便利店、步行街、停车场等生活服务设施,全力打造生活便利、环境优美、适宜人居的全新生活环境。

以校场新村片区改造为试点,进行空间整合,补齐停车、养老等设施短板。同时,主动与腾讯公司探讨智慧社区方案,通过对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整合应用,结合社区生活中的实际业务,将公共安全、政府服务、社区居民、社区管理及物业便民等元素高效连接在一起,有效实现智慧社区服务和智慧社区安防两大板块的有机衔接,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4.工程质量安全(满分4分,实得4分)

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纳入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和建设标准,建立城镇老旧小区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加强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及验收监管,委托质监部门全程跟踪,严把工程“质量关”、“安全关”,确保工程质量。我局印发了《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立业主、质监、街道、社区、居民五方主体协同监管机制。

为加强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监督管理,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时序调度工作,2018年5月10日,我局制定印发了《宿州市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时序考核办法》(宿建〔2018〕156号)。依据《宿州市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时序考核办法》,每月对各县区进行打分排名,并将排名情况及时报送市民生办予以通报。对连续两次以上排名靠后的县区,及时将情况通报县区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限期整改。随机对全市改造项目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资金使用管理、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施工单位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县区主管部门坚持改造过程严监管,在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有监理、居民义务监督员等跟踪监督把关,在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中对项目监理单位、项目经理违约、施工单位违约等均制定了奖惩措施。

5.长效管理机制(满分4分,实得4分)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三分建、七分管”,我市坚持在小区改造过程中因势利导,同步确定小区管理模式、管理规章及居民议事规则等,逐步完善后续长效管理机制。遵循小区业主意愿,采取自行聘请物业公司或委托社区进行管理等模式,做到小区改造完成一个,物业管理跟进一个。进一步完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的议事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红色物业”长效管理机制模式,借助红色物业公司,为老旧小区市场化物业服务提供托底保障,确保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维护改造成果。

6.完善配套制度(满分2分,实得2分)

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20〕1150号)批复的项目计划实施,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一般程序,经政府采购确定可研、招标代理机构、设计、施工、监理等,所有改造项目均实行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项目立项、可研批复及设计、施工、监理合同等手续齐全,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设计公司,按照《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2021修订版)相关规范进行专业设计,设计图纸经安徽政务网-利企服务-工程建设-联合图审平台,多部门联合审图;改造中及时公示改造实施方案,充分征求民意,并根据居民反馈意见及时对改造内容作出科学调整。

各县区引导专业经营单位对老旧小区改造进行出资,将老旧小区内供水、供电、供气、网线单位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待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各县区住建局将小区内公共区域的专营设施全部移交给各专营单位进行管理。

7.完成改造小区居民满意度(满分5分,实得5分)

2021年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后,小区居民满意度达80%以上。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通过入户调查、召开业主代表座谈会、发放《老旧小区改造居民需求调查表》、《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多方征求意见,全面了解群众需求,采取“居民点单”式改造,从“政府配菜”到“居民点菜”,小区缺什么就补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侧重解决居民最关注的问题,将居民最期待、最急需的领域纳入改造范畴。初步设计完成后,及时在小区公示改造实施方案,充分征求民意,并根据居民反馈意见及时作出科学调整,最终确定改造方案。如:埇桥区和泗县在改造过程中根据群众意愿增设了部分节能和“适老化”改造内容。

老旧小区改造后,遵循小区业主意愿,有条件的小区在街道(乡镇)、社区组织协调指导下,由业主及时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照物业服务标准,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暂不具备条件的小区,由街道(乡镇)办事处牵头征求业主意见,通过托管、社会组织代管、居民自管等方式进行管理,做到小区改造完成一个,后期管理跟进一个,建立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