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02/202104-00067 信息分类: 法律政策
发布机构: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1-04-30 发布日期: 2021-04-30 10:30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4-30 10:30 编辑:住建局

建村〔2021〕37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制定了《安徽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徽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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