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19年3月7日,《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宿政办秘〔2019〕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印发实施。市住建局局长孟丽华对此管理办法进行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依据
为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在借鉴外市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制定过程
为做好《管理办法》的起草,对淮南、淮北、滁州、合肥、徐州等周围地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进行了详细调研,市住建局多次召集市审计局、市公管局等相关单位围绕造价管理重点问题进行研讨。初稿形成后,先后两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通过市合法性审查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工作目标
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6章39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总则》。主要说明本办法的制订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明确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二)第二章《设计阶段造价管理》。明确设计阶段造价管理内容。
(三)第三章《交易阶段造价管理》。明确承发包阶段政府投资工程的招标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要求、招标人与中标人及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内容的标准及要求等。
(四)第四章《施工阶段造价管理》。明确施工阶段五方责任主体、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各自职责,并对工程的变更审批作了具体要求。
(五)第五章《竣工验收阶段造价管理》。对竣工验收阶段承包人责任、建设单位责任及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备案做了详细要求。
(六)第六章《附则》。主要规定了违反本办法的处罚内容,并规定了本办法施行日期。
五、政策亮点
《管理办法》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包括设计、交易、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造价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一)实行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应按照建设程序,以投资估算控制设计概算,以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以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控制工程决算。
(二)明确监督管理责任。明确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市财政部门、市审计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的造价管理责任。
(三)严格工程变更管理。提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要加强变更管理,严格变更审批,对于确需变更的项目,应按规定严格审批程序,不得拆分处理。因勘察、设计、审图、造价等故意或重大过失原因造成工程变更的,严格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信用管理。要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依法记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基本情况、违法处理结果等,纳入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系统,供公众查询使用。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内容要求实施,推动政策落地。
(二)加强市发展和改革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的管理责任意识,主动承担各部门相对应的监督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