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02/201703-17165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7-03-27 发布日期: 2017-03-27 10:01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领导解读】关于《2017年宿州市城市老旧小区整治实施办法》实施要求的解读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领导解读】关于《2017年宿州市城市老旧小区整治实施办法》实施要求的解读

来源: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7-03-27 10:01 编辑:住建委

我市2017年计划整治改造任务为:老旧小区6个,建筑面积10.66万平方米,涉及1112户居民。

市住建委作为全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牵头部门,坚持“超前谋划、科学筹划、层层细化”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老旧小区整治工作。3月17日,市住建委、市财政局联合研究制定了《宿州市老旧居住小区整治实施办法》,并正式下发县区贯彻执行(宿建〔2017〕73号)。

《办法》对我市老旧小区整治年度目标任务、实施内容、资金筹措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同时对项目审批、建设标准及后期管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了老旧小区整治民生工程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时限。文件出台为各县区老旧小区整治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指导,有力推进了全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

截止目前,我市所辖4县1区,砀山县、萧县已完成所有前期工作,并于3月初进场开工;埇桥区已完成招投标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结束后即可进场开工;泗县正在挂网招标;灵璧县正在进行招投标准备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